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运盛(上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日前接到通知如下:
1、因王世海与上海九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川集团”)、钱仁高先生之间的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了(2015)榕执字第1070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冻结了九川集团持有的本公司的46,36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冻结,已质押),冻结期限从2015年11月3日期至2017年11月2日止(不超过两年);轮候冻结7,148,343股(无限售流通股,轮候冻结),冻结期限为两年,自转为正式冻结之日起计算。合计冻结53,508,343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69%。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于2015年11月3日出具了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2015司冻162号)。
2、因宋广生与九川集团、钱仁高先生的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了(2015)榕执字第1071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轮候冻结了九川集团持有的本公司的53,508,343股(无限售流通股,轮候冻结),占公司总股本的15.69%。冻结期限为两年,自转为正式冻结之日起计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于2015年11月3日出具了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2015司冻163号)。
九川集团表示此次涉及与王世海的本金人民币500万元及相应利息费用的借款纠纷以及涉及宋广生的本金人民币800万元及相应利息费用的借款纠纷,将尽快与相关各方进行协商,妥善解决上述与公司股票有关的执行、冻结及相关事宜。
截至本公告日,九川集团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53,508,343股,通过与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由齐鲁证券有限公司在二级市场上持有公司股份1,359,506股,合计持有54,867,84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09%。累计被冻结53,508,343股,占公司总股本15.69%。
特此公告。
运盛(上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