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2月28日我司发布了题为《“棱镜门”后最严重安全事故爆发 信息安全保卫战刻不容缓》的行业研究报告,杭州市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康威视”)认为该研报侵害了其名誉权,将我司诉至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该案经法院二审终审。法院认为我司发布的研究报告措辞及内容侵犯了海康威视名誉权。根据(2015)杭西民初字第1250号和(2015)浙杭民终字第2013号法院判决,我司就涉诉研究报告给海康威视造成名誉侵害表示歉意,特此登报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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