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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1月04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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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同力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职工董事选举公告

 股票代码:000885 股票简称:同力水泥 编号:2015-034

 河南同力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职工董事选举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河南同力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年11月3日召开2015年度第二次职工大会,会议选举杨旭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职工董事,任期与第五届董事会相同。

 特此公告。

 附:杨旭先生个人简历

 河南同力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1月3日

 杨旭,男,1959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大专学历,高级工程师。1976年6月参加工作,曾在驻马店地区龙山水泥厂、确山水泥厂、豫南水泥有限公司、驻马店市豫龙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工作,历任驻马店地区龙山水泥厂任技术员、车间主任、副厂长、厂长,确山水泥厂指挥部副指挥长,确山水泥厂副厂长,豫南水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副书记、董事长兼总经理,驻马店市豫龙水泥有限公司总经理兼党委书记。现任河南同力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工会主席。

 股票代码:000885 股票简称:同力水泥 编号:2015-035

 河南同力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权收购资产评估备案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河南同力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拟协议受让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河南投资集团控股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控股发展公司)100%股权(详见公司《股权收购暨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15-009)。2015年3月25日,公司与投资集团、控股发展公司签订了《附条件生效的股权转让协议》,协议约定本次股权转让价格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最终成交价格以经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备案或核准的资产评估报告所载明的资产评估结果为准。若最终成交价格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公司将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本交易。

 2015年11月3日,河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对本次收购评估报告予以备案,备案后控股发展公司资产评估结果为人民币6,433.48万元。公司收购控股发展公司100%股权对应的成交价格为6,433.48万元,超过了协议约定的6,000万元,公司将于近期召开董事会对本次收购事项重新审议。

 备案后的《河南同力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拟股权受让涉及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河南投资集团控股发展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2015]第1291号)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河南同力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1月3日

 股票代码:000885 股票简称:同力水泥 公告编号:2015-036

 河南同力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重要提示

 (一)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修改或新增议案的情况。

 (二)本次会议有关选举部分董事的议案均采用累积投票制。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一)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5年11月3日(星期二)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11月3日9:30-11:30和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 2015年11月2日15:00至2015年11月3日15:00。

 (二)会议召开地点:河南省郑州市农业路41号投资大厦A座999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四)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主持人:董事长张伟先生

 (六)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一)会议的总体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投票和网络投票的具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398,778,723股,占公司总股份的83.99%。

 (二)现场会议出席的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投票的具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327,413,135股,占公司总股份的68.96%。

 (三)网络投票的相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网络投票具有表决权的股东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71,365,588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5.03%。

 (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河南仟问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本次会议。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对公告明列的各项议案进行了审议,会议经过逐项投票表决,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398,778,723股同意,占参加会议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98,778,723股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审议通过该议案。

 其中:参加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08,9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108,900股的100%;反对0股;弃权 0 股。同意对公司章程进行如下修订:

 原公司章程:第一百零六条:公司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人。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

 修订为:第一百零六条:公司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人,职工董事1人。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李和平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结果为:398,778,723股同意,占参加会议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98,778,723股的100%,符合《公司章程》中规定的50%以上的当选标准,李和平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与第五届董事会相同。

 其中:参加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08,9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108,900股的100%。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尚达平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结果为:398,778,723股同意,占参加会议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98,778,723股的100%,符合《公司章程》中规定的50%以上的当选标准,尚达平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与第五届董事会相同。

 其中:参加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08,9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108,900股的100%。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王霞女士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结果为:398,778,723股同意,占参加会议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98,778,723股的100%,符合《公司章程》中规定的50%以上的当选标准,王霞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与第五届董事会相同。

 其中:参加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08,9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108,900股的100%。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河南仟问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许明 袁肖磊

 (三)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股东和股东委托代理人的资格、股东大会的审议事项以及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河南仟问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河南同力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1月3日

 附:李和平先生、尚达平先生、王霞女士个人简历

 李和平,男,1956年8月出生,1988年毕业于清华大学并获工程学硕士学位及华中科技大学博士学位,拥有高级工程师、高级会计师职称,担任中国天瑞集团水泥有限公司行政总裁。历任洛阳矿山机器厂总会计师、河南省体制改革委员会常务副主任、中信重型机械公司总经理、三门峡天元铝业非执行董事兼董事会主席,以及天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长兼高级管理层成员。与本公司或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尚达平,男,汉族,1962 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工商管理硕士、高级经济师。自1983年9月起历任河南省洛阳水泥厂科长;河南省机械厅通用电气工业公司洛阳分公司副总经理;洛阳黄河水泥集团公司销售部部长、副总经理;河南省同力水泥有限公司、河南省豫鹤同力水泥公司副总经理、兼任濮阳同力水泥公司董事长;2010年12月至今担任河南同力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3年10月起兼任驻马店市豫龙同力水泥有限公司总经理。在本公司任职,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王霞,女,汉族,1977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工商管理硕士、经济师。1999年7月至2003年6月任职于中国工商银行河南省分行营业部;自2005年4月起历任河南省建设投资总公司总经理工作部员工;河南省建设投资总公司总经理工作部主任助理;河南天地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管理六部高级业务经理;2013年7月至今任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水泥董事办公室高级业务经理。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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