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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1月04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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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187 证券简称:国中水务 编号:2015-044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的信息披露义务人为姜照柏先生、吉隆厚康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厚康实业”)以及达孜县永冠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冠贸易”),一致行动人为国中(天津)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中天津”)。本次权益变动因厚康实业、永冠贸易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所致,不触及要约收购。

 厚康实业、永冠贸易取得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中国证监会核准。

 本次权益变动后,姜照柏先生将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1、本次权益变动的背景

 经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中水务”或“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与厚康实业、永冠贸易签订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以下简称“《认购协议》”),厚康实业、永冠贸易拟以现金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不超过282,800,000股。厚康实业、永冠贸易取得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中国证监会核准。

 2、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基本情况

 (1)姜照柏先生的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姜照柏

 性别:男

 国籍:中国

 住所:上海市长宁区

 通讯地址:上海市长宁区虹桥路2188弄57号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香港居留权

 (2)厚康实业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吉隆厚康实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吉隆县商务服务中心302房

 法定代表人:王冰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注册号:542335201100028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国内贸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营业期限:2014年3月10日~ 2034年3月9日

 控股股东:上海鹏欣(集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上海市虹桥路2188弄57号

 联系电话:021-62615599

 (3)永冠贸易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达孜县永冠贸易有限公司

 注册地:达孜县工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钱俊

 注册资本:100万元

 注册号:540126200000082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国内贸易、维修计算机机械设备、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专业承包、租赁电子设备、机电设备、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销售计算机硬件及外围设备、办公用品、电子产品、劳保用品、文化体育用品、建筑材料、服装装饰、针织纺品、五金交电、日用百货、电子设备、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建筑设备。【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经营该项目。】

 营业期限:2012年11月6日~ 2020年11月5日

 控股股东:上海春冠物资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上海市虹桥路2188弄57号

 联系电话:021-62615599

 (4)国中天津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国中(天津)水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津南经济开发区(西区)香港街3号B座301-1

 法定代表人:朱勇军

 注册资本:90000万人民币

 营业执照注册号码:120000400025795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建设、经营城市市政工程、生态环境治理工程,相关技术和设备的开发、生产与销售,并提供相关的技术咨询和服务(不含国家禁止和限制类项目)。

 营业期限:2006年12月28日至2021年12月27日

 税务登记证号码:津证120112794996625号

 股东名称:润中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天津市红桥区大丰路18号红桥国投大厦5层

 联系电话:022-58776637

 3、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公司股本总额为1,455,624,228股,国中天津持有公司股份15.62%,为公司的控股股东。

 由于国中天津受润中国际100%控制,而姜照柏间接持有润中国际28.66%股份且为润中国际董事局主席,国中天津为姜照柏的一致行动人,同时姜照柏为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厚康实业、永冠贸易的实际控制人,因而,非公开发行后,姜照柏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国中水务29.35%(按本次发行方案的发行上限计算,下同)的表决权,其中姜照柏通过厚康实业、永冠贸易拥有国中水务16.27%的表决权,姜照柏一致行动人国中天津拥有国中水务13.08的表决权,因此姜照柏成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本次发行将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本次股东权益变动后,厚康实业、永冠贸易将持有不超过公司发行后股本的16.27%,姜照柏先生将成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上述股东权益变动涉及信息披露人姜照柏先生、厚康实业、永冠贸易及其一致行动人应披露《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情形。根据有关规定,姜照柏先生、厚康实业、永冠贸易及其一致行动人编制了《权益变动报告书》,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为《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出具了核查意见。以上《权益变动报告书》和核查意见于2015年11月4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三日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国中水务

 股票代码:600187

 信息披露义务人:姜照柏

 住所:上海市长宁区

 通讯地址:上海市长宁区虹桥路2188弄57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吉隆厚康实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冰

 住所:吉隆县商务服务中心302房

 通讯地址:上海市虹桥路2188弄57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达孜县永冠贸易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钱俊

 住所:达孜县工业园区

 通讯地址:上海市虹桥路2188弄57号

 一致行动人:国中(天津)水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勇军

 住所:天津市津南经济开发区(西区)香港街3号B座301-1

 通讯地址:天津市红桥区大丰路18号红桥国投大厦5层

 签署日期:二〇一五年十一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15号准则》”)、《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以下简称“《16号准则》”)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收购办法》、《15号准则》及《16号准则》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所持有的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在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冲突。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因为姜照柏控制的厚康实业、永冠贸易以现金方式认购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不超过282,800,000股,发行后,姜照柏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国中水务29.35%(按本次发行方案的发行上限计算,下同)的表决权,其中姜照柏通过厚康实业、永冠贸易间接控制国中水务16.27%的表决权,姜照柏一致行动人国中天津国中拥有国中水务13.08%的表决权,因此姜照柏成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厚康实业、永冠贸易本次取得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的新股尚须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以及中国证监会核准。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载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介绍

 本次发行前,国中天津持有国中水务股份为22,731.25万股,持股比例为15.62%,为国中水务的控股股东。由于国中天津受润中国际100%控制,而姜照柏间接持有润中国际28.66%股份且为润中国际董事局主席,国中天津为姜照柏的一致行动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对象为厚康实业、永冠贸易,均系姜照柏控制的公司。本次发行后,姜照柏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国中水务29.35%(按本次发行方案的发行上限计算,下同)的表决权,其中姜照柏通过厚康实业、永冠贸易间接控制国中水务16.27%的表决权,姜照柏一致行动人国中天津国中拥有国中水务13.08%的表决权,因此姜照柏成为国中水务的实际控制人。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

 (一)基本情况

 1、姜照柏

 ■

 2、厚康实业

 公司名称:吉隆厚康实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吉隆县商务服务中心302房

 法定代表人:王冰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注册号:542335201100028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国内贸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营业期限:2014年3月10日~ 2034年3月9日

 控股股东:上海鹏欣(集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上海市虹桥路2188弄57号

 联系电话:021-62615599

 厚康实业董事及及主要负责人情况如下:

 ■

 3、永冠贸易

 公司名称:达孜县永冠贸易有限公司

 注册地:达孜县工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钱俊

 注册资本:100万元

 注册号:540126200000082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国内贸易、维修计算机机械设备、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专业承包、租赁电子设备、机电设备、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销售计算机硬件及外围设备、办公用品、电子产品、劳保用品、文化体育用品、建筑材料、服装装饰、针织纺品、五金交电、日用百货、电子设备、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建筑设备。【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经营该项目。】

 营业期限:2012年11月6日~ 2020年11月5日

 控股股东:上海春冠物资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上海市虹桥路2188弄57号

 联系电话:021-62615599

 永冠贸易董事及及主要负责人情况如下:

 ■

 (二)最近五年的职业和职务及任职单位产权关系

 本次发行对象厚康实业、永冠贸易均为受姜照柏控制的公司。姜照柏最近五年的职务及任职单位产权关系如下:

 ■

 (三)所控制的核心企业和核心业务、关联企业的主营业务情况

 1、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姜照柏所控制的核心企业和核心业务、关联企业的基本情况如下:

 ■

 ■

 2、厚康实业相关情况

 (1)厚康实业财务状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上表财务数据未经过审计。

 (2)厚康实业的股权结构情况如下:

 ■

 (3)厚康实业的控股股东为上海鹏欣(集团)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经营,实业投资及其咨询服务,国内贸易(除专项规定),资产管理。上海鹏欣(集团)有限公司最近3年的财务状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上表财务数据未经过审计。

 2、永冠贸易相关情况

 (1)永冠贸易财务状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上表财务数据未经过审计。

 (2)永冠贸易的股权结构情况如下:

 ■

 (3)永冠贸易的实际控制人为姜照柏,永冠贸易的控股股东为上海春冠物资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为金属材料、建材、电线电缆、机械设备、机电设备、花卉苗木、钢材、木材、装饰装修材料、矿产品(除煤炭)的销售,商务咨询(除中介),绿化工程。上海春冠物资有限公司最近3年的财务状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上表财务数据未经过审计。

 (四)最近五年受到处罚和涉及诉讼和仲裁的情况

 最近五年之内,姜照柏、厚康实业、永冠贸易未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也没有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厚康实业、永冠贸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5年未受到过刑事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重大行政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五)在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简要情况

 姜照柏直接或通过下属公司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5%以上权益的情况如下:

 ■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姜照柏无持有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期货公司、保险公司等境内外金融机构股份达到或超过5%的情况。

 二、一致行动人——国中天津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国中(天津)水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津南经济开发区(西区)香港街3号B座301-1

 法定代表人:朱勇军

 注册资本:90000万人民币

 营业执照注册号码:120000400025795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建设、经营城市市政工程、生态环境治理工程,相关技术和设备的开发、生产与销售,并提供相关的技术咨询和服务(不含国家禁止和限制类项目)。

 营业期限:2006年12月28日至2021年12月27日

 股东名称:润中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天津市红桥区大丰路18号红桥国投大厦5层

 联系电话:022-58776637

 (二)股权及控制关系

 ■

 国中天津为润中国际全资子公司,润中国际为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00202,姜照柏通过Rich Monitor Limited和Pengxin Holdings Company Limited间接持有润中国际28.66%股份,为润中国际间接单一第一大股东。

 (三)主要业务及财务状况简要说明

 1、主要业务情况

 经营范围:建设、经营城市市政工程、生态环境治理工程,相关技术和设备的开发、生产与销售,并提供相关的技术咨询和服务(不含国家禁止和限制类项目)。

 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四)最近五年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情况

 国中天津最近五年未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五)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

 (六)在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简要情况

 国中天津除持有国中水务15.62%股份外,不存在直接或通过下属公司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5%以上权益的情况。

 四、一致行动关系说明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国中天津持有发行人股份为22,731.25万股,持股比例为15.62%,为国中水务的控股股东。由于国中天津受润中国际100%控制,而姜照柏间接持有润中国际28.66%股份且为润中国际董事局主席,国中天津为姜照柏的一致行动人,同时姜照柏为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厚康实业、永冠贸易的实际控制人,因而,国中天津与姜照柏、厚康实业、永冠贸易构成一致行动人。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厚康实业、永冠贸易因看好上市公司未来的整体发展前景,拟以现金认购上市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厚康实业、永冠贸易董事会及股东会均已在2015年10月30日前就前述事项进行审议并通过。厚康实业、永冠贸易本次取得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的新股尚须经国中水务股东大会批准以及中国证监会核准。

 二、后续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目前尚无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权益的明确计划。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在未来12个月内发生增持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形,将按有关规定履行审批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的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国中水务拥有权益的情况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拥有的股份数量及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前,国中水务的股本总额为1,455,624,228股,国中天津持有国中水务227,312,5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5.62%。

 (二)本次权益变动后拥有的股份数量及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后,国中水务的股本总额将增加至不超过1,738,424,228股,其中:厚康实业将持有不超过226,240,000股国中水务股份,永冠贸易将持有不超过56,560,000股国中水务股份,厚康实业、永冠贸易与国中天津合计持有不超过发行后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29.34%。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2015年10月30日,厚康实业、永冠贸易与上市公司签订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根据该协议约定,厚康实业、永冠贸易以现金4.8元/股的价格认购国中水务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不超过282,800,000股。

 三、国中水务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主要内容

 (一)发行新股的数量和比例

 国中水务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数量为不超过282,800,000股(含本数),厚康实业拟以现金认购不超过226,240,000股,永冠贸易拟以现金认购不超过56,560,000股。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发行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二)发行价格和定价依据

 国中水务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日(2015年11月2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4.8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

 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发行底价将进行相应调整。

 (三)支付条件和支付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后,国中水务及其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聘用的承销商应在合理尽快的时间内联合向厚康实业、永冠贸易发出认购通知,厚康实业、永冠贸易在收到上述认购通知后,应按认购通知所列明的付款期限将认购价款足额支付至接收认购价款的银行账户内。

 (四)已履行及尚未履行的批准程序

 国中水务本次非公开发行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须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以及中国证监会核准。

 (五)转让限制或承诺

 厚康实业、永冠贸易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四、本次权益变动相关股份的权利限制

 除三十六个月限售期的限制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取得国中水务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不存在质押或冻结等其他权利限制情况。

 第五节 资金来源

 厚康实业拟认购不超过226,240,000股国中水务股份,需要支付的资金总额不超过108,595.20万元,永冠贸易拟认购不超过56,560,000股国中水务股份,需要支付的资金总额不超过27,148.80万元。厚康实业、永冠贸易承诺其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第六节 后续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上市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预案中披露的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没有因本次交易制定相关具体的后续计划。

 一、改变或调整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计划

 除上市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预案中披露的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没有在未来12个月内对国中水务主营业务进行改变或作出重大调整的计划。

 二、对上市公司的重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上市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预案中披露的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没有在未来12个月内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计划,或与上市公司购买或置换资产相关的重组计划。

 三、对上市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调整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暂无对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调整的具体计划。

 四、对上市公司章程进行修改的计划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将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引起的上市公司股本变化等实际情况,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提请修改上市公司章程。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无其他对上市公司章程修改的计划。

 五、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进行变动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没有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作出重大变动的计划。

 六、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进行调整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没有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作出重大调整的计划。

 七、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上市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预案中披露的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暂无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

 第七节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对国中水务的独立性不会产生不利影响,上市公司仍将具有独立的经营能力和经营场所。

 二、对上市公司同业竞争情况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与上市公司之间产生同业竞争或者潜在的同业竞争。

 三、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后,将更规范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与上市公司之间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承诺如下:未来如因国中水务生产经营需要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或其关联方与国中水务之间产生关联交易,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规定以及国中水务公司章程和其他内部制度,依法规范相关关联交易。

 第八节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一、与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之间的交易

 本次权益变动前,姜照柏、国中天津、厚康实业、永冠贸易及其关联方与上市公司之间发生的重大交易情况如下:

 (一)国中天津向上市公司提供借款

 2014年9月,经国中水务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通过,同意公司与国中天津签订借款协议,借款金额为人民币捌仟万元(80,000,000),期限为2个月,不计利息;公司以其全资子公司国中水务香港有限公司向国中天津的母公司润中国际控股有限公司(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0202)提供港币壹亿壹佰壹拾叁万元(101,130,000)(9月12日汇率中间价折算)作为该项借款的质押,该项质押于上述借款到期全部归还时同时取消。

 关于本次关联交易的详情请见国中水务于2014年9月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二)国中天津向上市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2014年12月,上市公司因业务经营需要,经与国中天津商议,计划由国中天津向公司出借人民币1亿元(100,000,000)资金。计划签订的借款合同文本参见附件,借款合同的主要条款如下:

 借款金额:人民币1亿元(大写:壹亿元整);

 借款期限:自放款当日起 45 天,借款期限届满后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延长;

 借款利率:根据合同签订日相应档次的法定贷款利率确定为年化4%,并按中国人民银行相应档次利率调整;

 计息方式:自资金出借方划出资金之日起计息;

 还款方式:合同借款期限届满后一次性偿还本息;

 是否提供担保:借款双方选择无担保履行,借款方不需提供抵押或担保。

 国中天津提供的财务资助的利率水平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且上市公司对该项财务资助无相应抵押或担保,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以下简称“《关联交易指引》”)第五十六条的有关规定。根据《关联交易指引》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予以豁免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和披露。

 (三)姜照柏先生控制的鹏欣集团向上市公司转让其持有的赛领基金10亿元出资额

 2015年3月,经国中水务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同意国中水务以总价人民币3.78亿元受让鹏欣集团在赛领基金的10亿元出资额所对应的全部股权及其相应的一切股东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分红权)及股东义务(包括按期缴付认缴出资额)。

 2015年3月,经国中水务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同意国中水务以总价人民币3.78亿元受让鹏欣集团在赛领基金的10亿元出资额所对应的全部股权及其相应的一切股东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分红权)及股东义务(包括按期缴付认缴出资额)。

 关于本次关联交易的详情请见国中水务于2015年3月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相关公告。

 除此之外,本报告书签署日前24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不存在进行资产交易合计金额高于3,000万元或者高于上市公司最近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净资产5%以上的交易的情况。

 二、与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交易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24个月内,不存在与国中水务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合计金额超过人民币5万元的交易。

 三、对拟更换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补偿或者类似安排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24个月内,不存在对拟更换的国中水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补偿或者其他任何类似安排的情况。

 四、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合同、默契或安排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24个月内,不存在对国中水务有重大影响的其他正在签署或者谈判的合同、默契或安排。

 第九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一、在本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通过证券交易所买卖国中水务股票的行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的直系亲属,在本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前6个月内,没有通过证券交易所买卖国中水务股票的行为。

 第十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不存在《收购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情形,并能够按照《收购办法》第五十条的规定提供相关文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已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有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其他为避免对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第十一节 备查文件

 姜照柏身份证复印件;

 国中天津的注册登记文件复印件;

 厚康实业、永冠贸易与国中水务签订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财务顾问出具的关于本次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姜照柏

 年 月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吉隆厚康实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年 月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达孜县永冠贸易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年 月 日

 一致行动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致行动人:国中(天津)水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信息披露义务人:

 姜照柏

 信息披露义务人:吉隆厚康实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

 信息披露义务人:达孜县永冠贸易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

 一致行动人:国中(天津)水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附表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填表说明:

 1、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加备注予以说明;

 2、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

 姜照柏

 信息披露义务人:吉隆厚康实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___________

 信息披露义务人:达孜县永冠贸易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___________

 一致行动人:国中(天津)水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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