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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0月30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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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港务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李和忠、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振宇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吴英红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预付款项较年初下降40.95%,主要系本报告期内预付材料款减少所致;

 (2)应收股利较年初增长85.92%,主要系本报告期内应收合营企业股利增加所致;

 (3)其他应收款较年初增长77.39%,主要系本报告期内代付款项增加所致;

 (4)其他流动资产较年初下降79.13%,主要系本报告期内待抵扣进项税及预缴税费减少所致;

 (5)其他非流动资产较年初增长909.07%,主要系本报告期内预付工程款、设备款增加所致;

 (6)预收款项较年初增长64.01%,主要系本报告期内预收港口费增加所致;

 (7)应付职工薪酬较年初下降85.32%,主要系本报告期内支付已计提年终奖所致;

 (8)应交税费较年初增长522.6%,主要系本报告期内已计提未缴纳企业所得税增加所致;

 (9)其他应付款较年初增长75.55%,主要系本报告期内预收资产处置款及代缴款项增加所致;

 (10)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较年初下降40.57%,主要系本报告期末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减少所致;

 (11)专项储备较年初增长140.56%,主要系本报告期内发生的安全支出减少所致;

 (12)未分配利润较年初增长34.38%,主要系本报告期内利润积累所致;

 (13)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增长355.53%,主要系本报告期内应收账款增加所致;

 (14)营业外支出较上年同期增长955.49%,主要系本报告期内处置固定资产损失增加所致;

 (15)少数股东损益较上年同期增长68.23%,主要系本报告期内子公司利润增长所致;

 (16)支付的各项税费较上年同期下降32.21%,主要系本报告期内缴纳企业所得税减少所致;

 (17)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长41.28%,主要系本报告期内收回的股利增加所致;

 (18)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较上年同期增长504.52%,主要系本报告期内预收资产处置款所致;

 (19)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下降71.91%,主要系本报告期内购买固定资产减少所致;

 (20)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下降66.48%,主要系本报告期内取得的银行贷款减少所致;

 (21)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长44.3%,主要系本报告期内偿还的银行贷款增加所致;(22)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下降66.4%,主要系本报告期内分配股利支付的现金减少所致。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证券代码:600317 证券简称:营口港 编号:临 2015-0024

 债券代码:122049 债券简称:10营口港

 债券代码:122331 债券简称:14营口港

 营口港务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营口港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通知于2015年10月19日以电子邮件、传真及书面通知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5年10月2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12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2人。会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关于审议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公司董事、总经理辞去职务的议案

 公司董事、总经理潘维胜先生已到法定退休年龄,本人提出辞去公司董事及总经理职务。

 董事会同意潘维胜先生辞去公司董事、总经理职务,同时其担任的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职务自动解除。公司董事会并代表全体员工,对潘维胜先生任职期间对公司发展所做出的突出贡献,表示由衷的敬意和感谢!

 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尽快提名董事候选人,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由于公司总经理潘维胜先生辞去总经理职务,现聘任公司董事仲维良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总经理的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仲维良先生符合担任总经理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同意聘任仲维良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附:仲维良先生简历

 仲维良,男,50岁,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高级会计师。曾任营口港务局副总会计师兼财务处处长,营口港务局总会计师,营口港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现任营口港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党委副书记、本公司董事。

 营口港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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