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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0月30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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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天业恒基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曾昭秦、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晓东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永兴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注:2015年8月25日,山东天业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采用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的方式,通过浙商基金-兴业银行-浙商睿众1号分级特定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增持公司7,382,5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05%,增持金额共计8,799.94万元。详情请见公司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于8月14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山东天业恒基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事宜。9月10日,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新增的151,950,085股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手续。详情请见公司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2、公司于9月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及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等相关议案。详情请见公司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3、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对明加尔金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天业黄金矿业有限公司对其全资子公司明加尔金源公司采用债转股及现金等方式分阶段进行增资不超过9,500万澳元。详情请见公司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4、公司于2015年9月18日与深圳市中汇盈合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李彦女士共同成立深圳天盈实业有限公司。详情请见公司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5、2015年7月16日,公司与湖州融汇嘉恒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阳分行签署委托贷款合同,湖州融汇嘉恒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委托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阳分行向公司发放贷款人民币7,000万元,贷款期限1年,贷款利率为实际发放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施行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上浮185%,公司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阳分行签署抵押合同,以盛世龙城部分商业用房做抵押。

 6、2015年7月27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瑞蚨祥贸易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高新支行签署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人民币800万元,借款期限12个月,借款利率为实际提款日前一个工作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贷款基础利率报价平均利率加165.05基点,山东瑞蚨祥贸易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高新支行签署相关质押合同,为借款提供质押担保,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高新支行签署保证合同,为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7、公司子公司山东永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北京泰发未来城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分别签署委托贷款委托合同、委托贷款借款合同,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接受北京泰发未来城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的委托向山东永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发放贷款25,000万元,贷款期限18个月,贷款年利率最高不超过15%,公司、山东天业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为本次贷款提供无限连带责任保证。

 8、公司与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信托贷款合同、股权质押合同等,贷款3亿元,贷款期限6个月,年利率10.4%,公司以子公司东营市万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权作抵押,山东天业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曾昭秦先生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履行情况正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8月29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天业股份2015年半年度报告》“第五节 重要事项”中“七、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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