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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0月30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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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71 证券简称:七星电子 公告编号:2015-027
北京七星华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进展暨延期复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京七星华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0月8日发布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司正在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拟通过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方式收购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圆合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七星华电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中国科学院微电子研究所持有的北京北方微电子基地设备工艺研究中心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公司股票已按有关规定自2015年10月8日开市起停牌。公司已分别于2015年10月15日、2015年10月22日发布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022、2015-026)。

 一、本次拟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进展情况

 在停牌期间,公司聘请了相关中介机构,对标的资产开始进行尽职调查;公司及有关各方积极推进项目进程,就本次并购工作中的一些关键问题进行讨论,协商项目的具体操作进程。目前涉及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各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

 二、延期复牌的原因

 鉴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准备工作尚未全部完成,预计无法按照原计划在2015年11月6日披露符合要求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并复牌。为了最大限度地保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将自2015年11月6日开市起继续停牌。

 三、停牌期间工作安排

 继续停牌期间,公司及有关各方将继续全力推进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各项工作。公司承诺争取在2016年1月6日前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要求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公司股票将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公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后复牌。

 如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披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公司将根据重组推进情况确定是否向交易所申请延期复牌。公司未提出延期复牌申请或延期复牌申请未获交易所同意的,公司股票将于2016年1月6日开市起复牌,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复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如本公司在停牌期限内终止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公司将及时披露终止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公告,公司承诺自复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再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公司股票将在公司披露终止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公告后恢复交易。

 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至少每五个交易日披露一次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公告为准。

 风险提示:公司本次筹划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七星华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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