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202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报库检索
2015年10月30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烟台园城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徐成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徐家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郭常珍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负债表项目

 ■

 ■

 (3)现金流量表项目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于2014年9月26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烟台分行签订执行和解协议书》的议案。

 2、2015年9月28日公司发布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向大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详细内容请参照公司(2015-049)、(2015-050)号公司公告。

 3、2015年9月30日公司与大股东园城实业签订借款合同,借款人民币捌佰玖拾肆万元整,并按照《执行和解协议书》的约定,完成了公司与烟台光大银行的还款事宜,公司与烟台光大银行项下债权债务全部结清,双方不再追究各自经济责任和其他法律责任,《执行和解协议书》履行完毕。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