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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0月30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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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石磊、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向双林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林鹏彬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2015年6月30日,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同意,公司与株洲金城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株洲金山科技工业园管理委员会签署了《干细胞与组织工程技术产业化项目合作合同书》,以根据公司2015年1月29日公告披露的《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中关于建设“干细胞和免疫细胞储存库项目”的需要取得位于株洲市荷塘区金山新城金精路以南、金龙路以北、金塘大道以东、金乐路以西地块范围内工业用地。

 2015年9月22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博爱康民干细胞组织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在湖南省株洲市土地矿产市场交易举办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中竞得了编号为〔2015〕网挂第029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

 2015年10月19日,公司收到湖南省株洲市国土资源局与博爱康民签署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上述事宜详见公司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5-072、2015-108)

 2、2015年6月30日,为开拓在干细胞储存业务保险领域的合作,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博爱康民干细胞组织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市分公司签署了《脐带血造血干细胞/脐带间充质干细胞/胎盘多能干细胞保险项目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称“框架协议”)。本协议将为公司干细胞储存客户提供相关的保险产品,以增强公司在此领域的业务竞争力。

 (上述事宜详细情况请见公司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5-073)

 3、经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在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各相关银行申请合计不超过5亿元综合授信,具体授信额度以公司与各相关银行签订的协议为准。在不超过综合授信额度的前提下授权公司经营层全权办理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的各项融资业务。(上述事宜详细情况请见公司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5-061)。

 目前,已有多家银行机构与公司进行了接洽,洽谈贷款授信事宜。

 4、经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公司以人民币零元的价格受让湖南源品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全资持有的南华干细胞再生医学临床转化研究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的全部股权,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相关的交易协议、文件,办理相关手续。(上述事宜详细情况请见公司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5-062)

 2015年8月5日,公司已完成了关于股权受让的相关工商变更手续。

 5、2015年8月13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15]6号),中国证监会决定对赛迪传媒及相关当事人周江军、董立冬、姜玉、黄志刚、陆小平、韩志博、刘芳、刘毅、瞿佳给予警告及罚款的行政处罚。

 2015年9月23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15]32号)。

 上述事宜的详细情况请见公司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5-084、2015-100)

 6、2015年8月14日,公司收到实际控制人湖南财信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湖南财信”)《关于无偿划转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的函》,湖南财信拟将全资子公司湖南国投通过信托计划委托湖南信托持有的公司全部股份79,701,65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58%)无偿划转至湖南财信。

 2015年8月18日,公司收到湖南财信转来的《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无偿划转湖南国有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所持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关问题的批复》(湘财办函[2015]35号),湖南省财政厅对湖南财信的批复如下:

 “同意你公司将下属子公司湖南国有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持有的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7970.17万股股份(名义持有人为湖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无偿划转给你公司。请依法依规办理相关手续,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上述股权无偿划转事宜还需报财政部审批。

 (上述事宜详细情况请见公司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5-085、2015-087)

 7、2015年8月27日,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同意,公司与浙江金时代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签署了《细胞制备及储存委托协议书》、《技术授权许可协议》。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同意签署上述协议暨关联交易事项。

 (上述事宜详细情况请见公司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5-090、2015-93、2015-95、2015-99)

 8、2015年9月19日,公司取得湖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在湖南省内开展干细胞和免疫细胞储存业务的复函》,原则同意我公司在湖南省内开展干细胞和免疫细胞储存业务。业务开展应遵循科学、规范、公开、自愿、符合伦理的原则,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并定期向主管部门报送情况。

 9、2015年9月30日,公司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湖南财信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转来的湖南省财政厅下发的《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批复》(湘财金函[2015]26号),湖南省财政厅同意湖南财信提出的公司以6.35元/股的价格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9500万股事项。

 上述事宜的详细情况请见公司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5-103)

 10、2015年10月14日,公司召开了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事宜。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题全部通过,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关于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申报材料。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四、对2015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七、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股票代码:000504 股票简称:南华生物 公告编号:2015-111

 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情况

 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定于2015年10月2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4年10月27日以邮件、短信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7名,实际参与表决7名。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情况请详见公司于2015年10月30日刊载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特此公告。

 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10月29日

 

 股票代码:000504 股票简称:南华生物 公告编号:2015-112

 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的召开情况

 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定于2015年10月2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4年10月27日以邮件、短信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与表决3名。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情况请详见公司于2015年10月30日刊载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特此公告。

 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5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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