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姜德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国高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胡娟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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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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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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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姜德义
日期 2015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1992 证券简称:金隅股份 编号: 临2015-076
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0月29日10:30在中国北京市东城区北三环东路36号环球贸易中心D座22层第六会议室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应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为10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10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姜德义先生主持,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股票上市地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以及监管机构有关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规定,公司编制了《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关于公司机构调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