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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0月30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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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高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建超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杨俐娟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1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1)资产负债表项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

 (2)损益表项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现金流量表项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公司总资产增长13.22%原因主要为公司净利润增加和收购山东丽驰所致。

 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增长10.08%的原因主要为净利润增加所致。

 公司的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后的每股收益分别比上年同期增长36.02%和37.82%,主要系净利润的增长所致。

 面对复杂的经营环境,公司积极主动参与市场竞争,调整产品结构。1-9月实现营业收入48.67亿元,同比降低3.81%,其中第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同比增长4%;其中:

 轻型动力业务收入同比增长8.44%,其中非道路用轻型动力收入同比增长15.52%;

 轻量化汽车零部件业务收入实现较快增长,同比增长2.87倍;

 小型汽油发电机组业务收入同比下降26.09%;

 两轮摩托车业务收入和农业机械装备业务收入分别同比降低14.85%、5.51%;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产品毛利率20.51%,同比提升0.73个百分点;实现归属母公司净利润6.33亿元,同比增长35.98%。公司利润增长主要是得益于产品毛利率提升、人民币汇兑收益增加、合并山东丽驰8-9月利润以及并购山东丽驰形成的投资收益所致。

 在报告期内,公司紧紧围绕“无人机+农业信息化”、“微型电动车”及“智能电源”等三大主要方向,积极推进转型升级战略:

 在“无人机+农业信息化”方面,完成了专业农业植保无人机XV-2的原型机结构设计、原型机试制、成功进行了从系留试验、悬停试验、多次的场外试飞等科目,均达到了设计要求,并在此基础上进行了飞行包线拓展试验,目前正进行产品200小时整机耐久测试,为产品量产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同时,公司参股了北京兴农丰华科技有限公司,正式涉足农业信息化领域,以无人直升机为依托,通过互联网平台,打造基于“大数据、大客户”为核心的农业现代化服务平台,为现代化农业的制种、育种及农事作业等核心产业链提供信息化服务。

 在“微型电动车”方面,目前已形成了A01、B01、E9、金瑞和福瑞5大平台的23款产品系列,报告期内,已实现销量20,598辆,是2014年全年的3.73倍,为下一步快速发展做好了产品准备和市场渠道拓展准备。

 在“智能电源”方面,公司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广东超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超能投资”)持有的广州威能机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能机电”)75%的股权方案,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相关批复核准,公司完成了上述标的资产过户的工商变更登记工作,并于2015年10月2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完成了股份登记手续,并取得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实现了公司从家用电源向商用智能电源业务的拓展。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收购广州威能机电有限公司股权

 公司于2015年6月1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方案的议案》,公司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超能投资持有的威能机电75%的股权。并于2015年6月2日发布了《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交易报告书(草案)》。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已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并于2015年9月22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向广东超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127]号),核准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

 公司于2015年9月24日,完成了上述标的资产过户的工商变更登记工作,并取得了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番禺区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至此,本公司持有威能机电75%的股权,威能机电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公司于2015年10月2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完成了股份登记手续,并取得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10月22日公司发布了《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公告书》(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公告)。公司尚需就本次交易导致增加注册资本事宜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

 公司于2015年8月1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期行权价格和激励对象的议案》、《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期行权价格和激励对象的议案》、《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议案》和《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议案》。(详见2015年8月15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系列公告)

 公司于2015年9月29日发布了《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本次279名激励对象共行权4,837,754份股票期权,对应增加股本4,837,754股。

 (3)收购山东丽驰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部分股权及增资

 公司于2015年7月2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山东丽驰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部分股权及增资的议案》,公司出资17,650万元人民币购买山东丽驰原有股东股份,并对山东丽驰增资15,000万元人民币。公司已于2015年8月26日完成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变更完成后公司共持有山东丽驰51%的股权。

 (4)增资北京兴农丰华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农丰华”)

 公司于2015年8月1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资北京兴农丰华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公司出资人民币1,700万元(其中,人民币48.61万元计入注册资本,剩余1,651.39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对目标公司兴农丰华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增资,并在本次增资后取得公司28%的股权。公司已于2015年9月30日完成上述增资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股票代码:603766 股票简称:隆鑫通用 编码:2015-128

 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15年10月29日(星期四)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与表决董事9名,实际表决董事9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补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现针对部分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空缺的情况,同意补选周建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

 表决结果:在关联董事周建先生回避表决的情况下,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公司2015年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 0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开展短期理财业务的议案》

 为了提高资金的运作效率和收益,降低资金闲置成本,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董事长在保证公司流动性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开展短期理财业务并代表公司签署相关法律文书。本次理财投资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在实施有效期内投资额日峰值不超过10亿元的前提下,可以滚动投资。本次理财的资金来源为公司短期流动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主要选择购买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基金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短期低风险或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类产品、债券(含国债、企业债等)、债券逆回购等的人民币一年期以内的理财产品,本次授权投资期限到2016年12月31日为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 0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为了满足公司经营及业务拓展的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含下属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2016年度综合授信额度13亿元,用于向金融机构融资(融资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商品融资、以转让相关应收账款方式办理的保理融资、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等),相关授信品种的具体融资金额将根据公司(含下属子公司)届时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决定。

 董事会同意授权董事长在以上授信额度内办理相关事项并代表公司签署相关法律文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 0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开展金融衍生业务的议案》

 随着央行调整完善人民币兑美元汇率中间价报价机制,意味着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更加市场化。为应对人民币汇率双向波动的外汇市场,减少外汇收款的汇率波动风险,董事会同意公司(含下属子公司)拟择机开展金融衍生业务,额度(包括但不限于远期、掉期、期权合约等或上述产品的组合)不超过4亿美元(含4亿美元)。期限自2015年10月至2016年9月。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可一次性签订额度在2亿美元以上、累计额度不超过4亿美元(含4亿美元)的金融衍生业务相关合同/协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 0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10月29日

 股票代码:603766 股票简称:隆鑫通用 编码:临2015-130

 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5年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关联交易尚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本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均按照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进行,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不会使公司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15年10月29日,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该议案不存在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的情形,全体董事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该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事前已得到独立董事认可,独立董事对公司2015年新增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研究讨论,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董事会审议的公司2015年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有利于公司相关业务的发展,交易条件公平合理,没有对上市公司造成损害,没有发现侵害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和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本次公司2015年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审核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预计

 根据《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与陆付军等关于山东丽驰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丽驰”)股权转让及增资协议》中“为最大限度的利用富路车业现有生产资源、品牌资源和渠道资源,目标公司将委托富路车业有偿从事微型电动四轮乘用车的关键工序和加工业务。由目标公司统一对外以“丽驰”和“富路”两个品牌进行销售”的相关约定,山东丽驰与其少数股东富路车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路车业”)及富路车业实际控制人参股子公司2015年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德州富路车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陵县经济开发区迎宾街北首路东

 法定代表人: 陆付军

 注册资本:捌仟万元整

 经营范围:场(厂)内专用旅游观光车辆制造、销售。

 股权结构:陆付军持股95%,陆秀丽持股5%。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丽驰的少数股东。

 2014年末,富路车业总资产7.19亿元人民币,净资产2.83亿元人民币;2014年实现销售收入7.26亿元人民币,净利润0.14亿元人民币(未经审计)。

 2、德州福泰摩托车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德州市德城区湖滨路北首摩托车大市场

 法定代表人:王景礼

 注册资本: 叁佰壹拾五万元整

 经营范围:场(厂)内专用旅游观光车辆批发及零售。

 股权结构:王景礼持股80%,陆付军持股20%。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丽驰少数股东富路车业实际控制人的参股子公司

 2014年末,德州福泰摩托车有限公司总资产932万元人民币,净资产192万元人民币;2014年实现销售收入15,000万元人民币,净利润-0.7万元人民币(未经审计)。

 公司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具备持续经营和服务的履约能力,不存在上述关联方长期占用公司资金并形成坏账的风险。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及定价政策

 1、协议的签署情况

 (1)2015年1月山东丽驰与富路车业签订了本年度《委托加工合同》及《产品购销合同》,合同主要内容分别为:

 A、《委托加工合同》主要内容是富路车业接受山东丽驰的委托,为山东丽驰加工生产“富路”牌低速电动车产品,按月结算。

 B、《产品购销合同》主要内容是山东丽驰购买富路车业各种车型的各种冲压件,以及山东丽驰向富路车业销售车棚及左右侧片等,按月结算。

 (2)2015年4月山东丽驰与德州福泰摩托车有限公司签订了本年度《销售代理协议》,德州福泰摩托车有限公司作为山东丽驰在德州的总代理,山东丽驰向德州福泰摩托车有限公司销售各型电动车,结算价格按山东丽驰商务政策统一定价,现款现货。

 (3)2015年1月山东丽驰与德州福泰摩托车有限公司签订了本年度《零部件商务合同》,主要内容是山东丽驰从德州福泰摩托车有限公司购买随车工具,结算价格遵循市场价格,按月结算。

 2、定价政策

 山东丽驰与前述关联方所签署的关联交易合同约定的关联交易定价依据主要遵循市场价格原则;没有市场价格参照的,则按成本加成价定价;既没有市场价格,也不适合成本加成定价的,按照协商定价。

 四、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发展。以上关联交易均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特此公告

 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10月29日

 股票代码:603766 股票简称:隆鑫通用 编码:临2015-129

 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10月24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5年10月2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

 1、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了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摘要》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上述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交易价格定价公允,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2015年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特此公告

 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5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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