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洪任初、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放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刘纯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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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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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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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表中上海久事公司期末持股数量505,643,561股为其自有普通证券账户和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合并列示数据。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资产负债表主要变动项目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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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利润表主要变动项目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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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现金流量表主要变动项目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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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2015年7月20日,控股股东上海久事公司(以下简称“久事公司”)以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的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8,854,538股,占总股本的0.84%,此次增持后,久事公司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505,643,561股,占总股本的48.00 %。久事公司承诺:在增持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截至报告期末,久事公司严格遵守上述承诺。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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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662 证券简称:强生控股 公告编号:临2015-039
上海强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到期兑付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4年6月18日召开的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申请在中国境内发行总额不超过10亿元的短期融资券。公司于2014年10月27日发行了2014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简称:14沪强生CP001 代码:041470005),发行总额为人民币4.25亿元,期限为365天,发行利率为4.49%,起息日期为2014年10月29日,兑付日期为2015年10月29日,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14年10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上海强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4年第一期短期融资券发行情况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4-030)。
公司2014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于 2015 年10 月 29日到期,公司已于 2015年 10月 29 日兑付了该期短期融资券本息,本息兑付总额为人民币444,082,500元。
特此公告。
上海强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