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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0月30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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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丹利化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高文班、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祖林海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祖林海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项目

 单位:元

 ■

 货币资金期末较期初减少46.06%,主要原因系闲置资金用于购买理财产品所致。

 应收票据期末较期初减少32.46%,主要原因系本期用票据结算原材料款所致。

 应收账款期末较期初增加7287.62%,主要原因系本期允许部分优质客户延期结算货款所致。

 预付账款期末较期初增加39.01%,主要原因系本期预付原材料款增加所致。

 其他应收款期末较期初增加720.55%,主要原因系本期借款增加所致。

 存货期末较期初减少52.88%,主要原因系本期原材料采购减少及产成品销售增加所致。

 发放贷款及垫款的期末余额系本公司的子公司临沭史丹利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对外发放的贷款余额。

 其他流动资产期末较期初增加36241.26%,主要原因系本期购买理财产品增加所致。

 在建工程期末较期初增加82.14%,主要原因系本期本公司的子公司丰城年产60万吨新型复合肥项目、扶余60万吨/年新型生物、缓控释复合肥项目开工建设所致。

 长期待摊费用期末较期初增加146.35%,主要原因系本期土地租赁费增加所致。

 递延所得税资产期末较期初增加47.25%,主要原因系本期资产减值损失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其他非流动资产期末较期初减少63.26%,主要原因系本期预付土地款转入土地价值所致。

 应付账款期末较期初增加55.33%,主要原因系本期原材料款还未到结算期所致。

 应交税费期末较期初增加129.71%,主要原因系本期应交未交的企业所得税增加所致。

 其他应付款期末较期初增加56.04%,主要原因系本期投标保证金、质保金增加所致。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期末余额为将于一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科目转入所致。

 应付债券期末较期初减少100%,主要原因系应付债券期末余额调到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所致。

 实收资本期末较期初增加104.32%,主要原因系本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及发行限制性股票所致。

 少数股东权益期末较期初增加3520.26%,主要原因系本期收到少数股东投资所致。

 利润表项目

 单位:元

 ■

 营业收入本期较上期增加48.75%,主要原因系本期公司积极拓宽销售渠道,产品销量增长所致。

 营业成本本期较上期增加48.22%,主要原因系肥料销量增加,相应的成本随之增加。

 销售费用本期较上期增加64.02%,主要原因系本期广告费增加所致。

 管理费用本期较上期增加36.05%,主要原因系本期研发支出及固定资产折旧费用增加所致。

 资产减值损失本期较上期增加7156.66%,主要原因系本期应收账款增加,计提坏帐准备所致。

 投资收益本期较上期增加317.28%,主要原因系本期购买理财产品的收益增加所致。

 营业利润本期较上期增加39.61%,主要原因系本期销量增加所致。

 营业外收入本期较上期增加62.75%,主要原因系计入本期损益的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利润总额本期较上期增加40.17%,主要原因系本期销量增加所致。

 所得税费用本期较上期增加99.78%,主要原因系本期利润总额增加所致。

 净利润本期较上期增加30.36%,主要原因系本期销量增加所致。

 现金流量表项目

 单位:元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较上期减少47.90%,主要原因系本期支付现金购买原材料款项增加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较上期减少54.22%,主要原因系购买理财产品资金滚动使用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较上期增加167.44%,主要原因系本期公司实施股权激励所致。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本期较上期减少524.82%,主要原因系本期经营活动及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四、对2015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5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七、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证券代码:002588 证券简称:史丹利 公告编号:2015-068

 史丹利化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史丹利化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5年10月29日上午9时在山东省临沂市临沭县沂蒙创业园区公司办公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 2015年10月23日以电子邮件或直接送达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会议应到董事5人,实到董事5人。董事长高文班先生、董事高进华先生、井沛花女士现场出席会议并表决,独立董事修学峰女士、李琦女士以通讯方式表决。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高文班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审议,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15年10月30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表决结果:5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湖北中孚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湖北中孚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签署增资协议,以自有资金4,200万元对湖北中孚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增资,其中1,200万元用于增加其注册资本,3,000万元计入其资本公积金,同时委派胡照顺为湖北中孚化工集团有限公司董事。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15年10月30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对湖北中孚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71)。

 表决结果:5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了《关于在美国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同意公司投资10万美元在美国设立全资子公司,并委派高进华、王侃、胡照顺为董事。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15年10月30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在美国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72)。

 表决结果:5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史丹利化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588 证券简称:史丹利 公告编号:2015-071

 史丹利化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湖北中孚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本次增资后,可能存在湖北中孚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盈利不达预期,公司短期内无法获得投资回报等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史丹利化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0月2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湖北中孚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公司以自有资金人民币4,200万元对湖北中孚增资,其中1,200万元用于增加湖北中孚注册资本,3,000万元计入湖北中孚资本公积金。

 本次增资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增资未超出董事会的审批权限,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增资标的原股东的基本情况

 1、陈志孚

 身份证号码:43032219700716****

 住所:湖北省宜昌市夷陵区夷兴大道140号

 2、湖北中孚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

 组织性质:工会法人

 成立时间:2005年3月

 地址:宜昌市夷陵区平云一路52号

 法定代表人:张培宽

 公司与上述湖北中孚原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增资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湖北中孚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号:420521000011129

 注册地址:湖北省宜昌市夷陵区平云一路52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4,000万元

 经营范围:磷矿石开采、加工、销售;磷矿粉、钙镁磷肥、复混肥、过磷酸钙、磷酸氢钙、黄磷、磷酸一铵及其系列产品制造、销售;水泥缓凝剂、轻质建筑材料加工、销售;针纺织品、服装制造、销售;进出口业务;日用百货、汽车配件、化工建材(不含危爆品)、矿产品(不含煤炭)销售;有毒气体(液氨)、腐蚀品(硫酸、盐酸、磷酸)、易燃固体(硫磺)销售;磷酸、磷酸一铵、硫酸的生产、销售;房屋出租;餐饮;住宿;磷矿选矿;普通机械设备维修。

 财务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

 四、增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湖北中孚于2015年10月29日签订了增资合同,公司以人民币4,200万元对湖北中孚增资,其中人民币1,200万元计入湖北中孚的注册资本,其余人民币3,000万元计入湖北中孚的资本公积金。

 本次增资前,湖北中孚的股权结构为:

 ■

 在公司对湖北中孚进行增资的同时,湖北中孚原股东湖北中孚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以人民币2,800万元亦对湖北中孚增资,其中人民币800万元计入湖北中孚的注册资本,其余人民币2,000万元计入湖北中孚的资本公积金。

 本次增资后,湖北中孚的股权结构为:

 ■

 各方确认,无论湖北中孚原股东湖北中孚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是否完成对湖北中孚增资,均不影响本次增资效力。

 公司可以委派一人担任湖北中孚董事。

 五、本次增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湖北中孚是一家集磷矿石采选、加工、运输、经销为一体的磷化工企业,下辖桃坪河磷矿、丁东磷矿、丁东重选厂、平湖磷肥厂、磷铵厂、硫酸厂、复合肥厂等“两矿五厂”和宜昌中孚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宜昌中孚肥业科技有限公司、宜昌昊大中低磷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湖北宜昌超亿建材有限公司等四个全资子公司,并控股湖北福兴织业有限公司。目前湖北中孚具备年生产P2O5≥16%以上磷矿石68万吨,重介质选矿50万吨,化学选矿50万吨,湿法磷酸10万吨,磷酸一铵16万吨,硫酸20万吨,含钾钙镁磷肥10万吨,复合肥30万吨,水泥缓凝剂15万吨,石膏板1200万平方米,无机复合材料砖1.2亿块的生产能力,并设有港口和铁路专用货场。

 公司通过此次增资,将借助湖北中孚的资源和技术优势,发挥资本联合的效力,加快复合肥产业链的发展,提升公司技术水平,降低公司原材料成本,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和综合竞争力。

 六、本次增资存在的风险

 1、盈利风险。受宏观经济、行业、自身经营能力及技术等诸多因素影响,磷矿及磷化工产品的市场价格具有一定的波动性。公司增资后,可能面临湖北中孚盈利不达预期的风险。

 2、投资风险。公司本次增资是基于战略发展,从长远利益考虑所作出的决定,更多的是着眼于公司未来发展,因此存在短期内无法获得投资回报的风险。

 3、公司持股比例降低的风险。湖北中孚未来可能会根据自身发展需求继续寻求战略合作,存在公司持股比例被稀释的可能。

 七、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史丹利化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588 证券简称:史丹利 公告编号:2015-072

 史丹利化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在美国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在美国设立全资子公司目前处于筹划阶段,需取得相关部门备案后设立。

 一、对外投资概述

 史丹利化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0月2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在美国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公司决定以自有资金10万美元在美国设立全资子公司,作为公司与北美的联络窗口,扩展北美市场业务。

 本次对外投资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对外投资的投资额未超出董事会的审批权限,无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对外投资尚需取得商务主管部门和外汇管理部门备案。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拟设立美国公司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STANLEY AGRICULTURE CO.,LTD(最终以注册地州政府颁发的公司注册证书登记的名称为准)

 2、注册地址:美国

 3、注册资本:10万美元

 4、出资来源及方式:自有资金,现金出资

 5、股权结构:史丹利化肥股份有限公司100%控股

 7、业务范围:投资、贸易、咨询等符合美国法律的业务

 8、治理结构:委派高进华、王侃、胡照顺为美国公司董事

 三、设立美国公司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美国设立子公司,有利于公司拓展海外市场,引进国际先进技术,促进国内外交流和信息互联,及时掌握国际市场发展情况,有效了解发达国家农业发展趋势,对公司转型升级和可持续发展起到积极推动作用。

 四、设立美国公司存在的风险

 1、法律风险。美国法律与我国法律存在一定差异,公司在美国设立子公司,需逐步了解并适应当地的法律和商业环境,以保证符合当地法律规范经营。

 2、财务税务风险。美国的财务会计准则和税制与我国的财务、税务制度存在差异,公司需提高跨境财务管理水平,建立和完善对境外子公司的内控制度和措施,避免出现财务、税务和管理风险。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史丹利化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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