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黄红云、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刘绍军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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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因公司取得民生加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发放的无固定期限委托贷款14亿元,上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均考虑了上述委托贷款的影响。
2、年初公司股本为1,378,540,051股,本报告期末股本为4,135,620,153股,变动原因系2015年4月29日完成2014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每股收益》的规定调整了上年同期基本每股收益。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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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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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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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事宜
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事宜的相关议案,公司拟向社会公开发行不超过38亿元(含38亿元)的公司债券,期限不超过10年(含10年),票面年利率将根据网下询价结果,由公司与主承销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确定。2015年6月17日,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申请获中国证监会发审委审核通过,并于8月6日收到核准批复。本次债券采用分期发行方式,其中首期债券即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公司债券(第一期)于2015年10月22日完成发行上市,发行规模为20亿元,债券票面利率为6.40%。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6月18日、8月7日、8月28日、10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及《中国证券报》等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
2、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
公司于2015年8月2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等相关事项,本次公司拟非公开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77,319.5876万股(含77,319.5876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450,000万元,用于公司项目的开发建设和偿还金融机构借款。2015年9月30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中国证监会受理。目前,该事项正持续推动中。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8月21日、10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及《中国证券报》等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
3、中期票据事宜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2014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申请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注册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9亿元(含39亿元)中期票据。2014年10月31日,公司向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报送了本次中期票据发行的相关申报文件,并于2015年8月获其受理。2015年10月13日,公司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15】MTN517号),交易商协会同意接受公司中期票据注册,注册金额为人民币32亿元,注册额度自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年内有效。目前,该事项正持续推动中。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10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及《中国证券报》等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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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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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2015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七、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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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