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5年10月29日披露了《浙江物产中大元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吸收合并浙江省物产集团有限公司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之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2015-081),现对该公告“四、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表”补充如下:
公司向浙江省物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产集团”)全体股东浙江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发行1,204,297,688股股份,调整后发行价格为8.71元/股,同时物产集团持有本公司309,997,543股股份注销(含收购浙江物产金属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本公司5,000,000股股份);本公司向浙江物产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股东煌迅投资有限公司发行16,696,621股股份,调整后发行价格为8.71元/股。
公司已于2015年10月2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股份注销相关手续,共注销309,997,543股股份。(详见公司于2015年10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物产中大元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浙江省物产集团有限公司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涉及的新增股份登记及物产集团持股注销的公告》)
经公司于2015年10月27日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本次新增1,220,994,309股股份办理完成股份登记手续。
本次新增股份登记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更登记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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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浙江物产中大元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