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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0月30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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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908 证券简称:京运通 公告编号:临2015-056

 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山东天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2,000万元人民币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逾期担保

 公司于近日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分行签署了《保证合同》,为全资子公司山东天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在以上银行的2,000万元人民币流动资金借款提供保证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一、对外担保情况概述

 全资子公司山东天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分行申请2,000万元人民币流动资金借款,期限为一年,由公司提供2,000万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保证。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山东天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淄博市高新区柳泉路125号先进陶瓷产业创新园A座12层

 法定代表人:冯焕培

 注册资本:3000万元

 主营业务:脱硝催化剂研发、生产、销售(限分支机构生产);环保设备销售、设计、安装和维护(不含特种设备);环保技术开发、咨询及相关服务;环保工程设计、施工及维护;稀土产品研发及技术转让;稀土产品(不含危险品)销售;汽车尾气催化剂及其器件研发及技术转让;汽车尾气检测装置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5年9月30日,山东天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资产总额51,843.28万元,负债总额49,709.91万元,资产负债率为95.88%;2015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10,471.29万元,净利润-981.77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对外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保证金额:2,000万元人民币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范围

 保证的范围为全部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他费用。

 4、保证期间

 每一笔主债务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两年止。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2015年8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2015年9月14日召开的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 0 元,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 12.70亿元(含上述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2.66%,无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

 1、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1908 证券简称:京运通 公告编号:临2015-057

 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1:桐乡京运通新能源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24,000万元人民币

 被担保人名称2:平湖京运通新能源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24,000万元人民币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逾期担保

 公司于近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桐乡支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全资子公司桐乡京运通新能源有限公司在以上银行的最高融资额为24,000万元的所有融资债权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湖支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全资子公司平湖京运通新能源有限公司在以上银行的最高融资额为24,000万元的所有融资债权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一、对外担保情况概述

 1、全资子公司桐乡京运通新能源有限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桐乡支行申请24,000万元项目贷款,贷款期限为8年,由公司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

 2、全资子公司平湖京运通新能源有限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湖支行申请24,000万元项目贷款,贷款期限为8年,由公司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桐乡京运通新能源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桐乡市梧桐街道凤栖中路110号2幢205号

 法定代表人:张文慧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太阳能电站项目的开发建设、光伏发电的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5年9月30日,桐乡京运通新能源有限公司资产总额28,344.95万元,负债总额18,311.06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4.60%;2015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50.85万元,净利润33.89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被担保人名称:平湖京运通新能源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平湖市曹桥街道曹桥南路102-110号南幢内一层102室

 法定代表人:张文慧

 注册资本:10,5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的投资;太阳能系统工程设计、施工及维护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5年9月30日,平湖京运通新能源有限公司资产总额11,519.26万元,负债总额4,519.26万元,资产负债率为39.23%。(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对外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桐乡支行签署的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1、担保金额:24,000万元人民币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担保范围

 最高额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但主债权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不包括在前述之最高余额内。

 4、担保期间

 本合同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两年;银行根据主合同之约定宣布借款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借款提前到期日之次日起两年。

 (二)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湖支行签署的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1、担保金额:24,000万元人民币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担保范围

 最高额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但主债权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不包括在前述之最高余额内。

 4、担保期间

 本合同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两年;银行根据主合同之约定宣布借款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借款提前到期日之次日起两年。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2015年10月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0元,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17.50亿元(含上述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5.00%,无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

 1、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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