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川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于2015年10月27日、10月28日、10月29日连续3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属于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对有关事项进行核查,并书面函询了公司控股股东和相关方,现将情况说明如下:
(一)经公司自查,公司未发现前期披露信息存在需更正、补充的情况。
(二)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三)除公司主要生产装置暂停生产、主营业务处于停顿外,近期公司经营情况不存在重大变化。
(四)经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其他相关方书面问询,除前期披露的四川省国资委拟将持有的四川化工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四川化工控股”)100%产权无偿划转给四川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事项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其他相关方近期不存在涉及本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五)公司股票异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相关方、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一)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二)关于四川省国资委拟将持有的四川化工控股100%产权无偿划转至四川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事项,尚须获得四川省政府批准并经中国证监会豁免要约收购义务,能否获得相关部门的批准存在不确定性,本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公司于2015年10月13日刊登了《2015年第三季度业绩预告》,预计2015年前三季度继续亏损,预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16,000万元至-18,600万元,每股收益约为-0.34元至-0.40元,具体财务指标请详见公司将于2015年10月31日刊登《川化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3季度报告》。
(四)由于公司连续两个年度亏损,且最近一年期末净资产为负,公司股票已于2015年5月4日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若公司2015年度经审计净利润和期末净资产仍然为负,公司股票将于2015年报公布后暂停上市。
由于公司主营业务停顿、净资产为负,且2015年前三季度仍然亏损,公司股票存在被暂停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提高风险意识,遵循价值投资理念,审慎研判公司股价合理性,理性投资。
(五)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特此公告。
川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