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王玲玲、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燕萍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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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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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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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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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一、关联交易情况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1)采购货物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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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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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出售商品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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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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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接受劳务等其他关联交易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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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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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披露事项
鉴于在商务谈判过程中,与交易对方进行充分沟通后,就最终的估值作价,重组标的资产的具体选择以及未来公司董事会构成等因素存在分歧,无法最终达成一致,公司已于2015年9月8日终止了重大资产重组项目。
同时,为顺利推进公司主营业务的转型,经公司与聘请的中介机构进行详细论证,公司拟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并于 2015年9月5日与北京隆和商贸有限公司(“北京隆和”)和上海爱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爱屋”)签订了“投资合作意向书”,拟通过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的方式,以现金收购北京隆和及上海爱屋持有的北京苹果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目标公司”)的股权并对目标公司进行增资。公司已于2015年9月1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
鉴于本次拟收购股权及增资的苹果信息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本次非公开发行预案中涉及的相关数据尚需经过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机构的审计、评估。在相关的审计、评估工作完成后,与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的审计评估数据将在预案修订稿中予以披露。公司将在相关的审计、评估工作完成后,另行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与本次发行的相关事项、编制和公告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预案修订稿、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截止财务报告报出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所涉及的审计、评估、尽职调查等各项工作正在积极有序的推进中。
3.3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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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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