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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0月30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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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天晨光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伍青、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国锴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邹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航天晨光预计到下一报告期期末累计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下降。主要原因:1、宏观经济下行压力依然存在,需求不足;2、市场竞争加剧,产品盈利空间压缩。

 ■

 证券代码:600501 证券简称:航天晨光 编号:临2015—035

 航天晨光股份有限公司

 五届十三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航天晨光股份有限公司五届十三次董事会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于2015年10月26日以邮件和直接送达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资料。本次会议表决截止时间为2015年10月29日12时。会议应参加董事9名,实参加董事9名。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对黑龙江晨光利源达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实施清算的议案》

 黑龙江晨光利源达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晨光利源达”)成立于2007年,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300.00万元,由航天晨光和黑龙江利源达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黑龙江利源达”)共同组建,其中:航天晨光以货币资金出资1,173.00万元,持股比例51%;黑龙江利源达以货币资金出资1,127.00万元,持股比例49%。其经营范围为汽车、配件的销售及售后服务等。

 近年来,由于宏观环境恶化、市场竞争激烈,加之公司经营产品单一、经营管理不善等各方面因素,晨光利源达总体处于持续亏损状态,且扭亏无望。鉴于目前的实际情况,建议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晨光利源达进行清算。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航天晨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0501 证券简称:航天晨光 编号:临2015—036

 航天晨光股份有限公司

 五届六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航天晨光股份有限公司五届六次监事会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于2015年10月26日以邮件或直接送达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资料。本次会议表决截止时间为2015年10月29日12时。会议应参加监事5名,实参加监事5名。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三季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监事会对公司2015年三季度报告进行审核,提出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15年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各项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2、公司2015年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5年三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季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对黑龙江晨光利源达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实施清算的议案》

 黑龙江晨光利源达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晨光利源达”)成立于2007年,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300.00万元,由航天晨光和黑龙江利源达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黑龙江利源达”)共同组建,其中:航天晨光以货币资金出资1,173.00万元,持股比例51%;黑龙江利源达以货币资金出资1,127.00万元,持股比例49%。其经营范围为汽车、配件的销售及售后服务等。

 近年来,由于宏观环境恶化、市场竞争激烈,加之公司经营产品单一、经营管理不善等各方面因素,晨光利源达总体处于持续亏损状态,且扭亏无望。鉴于目前的实际情况,建议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晨光利源达进行清算。

 表决结果:5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航天晨光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5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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