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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0月30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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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利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保利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1.1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公司负责人宋广菊、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铭新及会计机构负责人周东利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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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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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4公司三季度简要经营情况

 2015年前三季度,进出口贸易增长乏力,固定资产投资增速持续放缓,中国经济发展困难加大,下行压力突出;证券市场和人民币汇率大幅波动,央行连续降息降准等措施持续向市场注入流动性。宽松的货币政策和首付比例政策降低、购房补贴、税收优惠等政策的持续出台,有利于房地产销售市场持续回暖。1-9月份,全国实现商品房销售面积8.29亿平方米、销售金额5.67万亿元,同比分别增长7.5%和15.3%。

 2015年前三季度,公司紧抓市场转暖机遇,销售业绩稳步提升,公司实现签约金额1097.88亿元、签约面积857.63万平方米,同比分别增长19.60%和19.91%。未来公司将进一步加快推货节奏,有效提升全新开盘项目数量,并采取区域差异化策略,确保销售业绩稳定增长。

 2015年前三季度,公司审慎控制项目开发节奏,新开工面积1069万平方米,竣工面积724万平方米,在建面积4681万平方米,分别比去年同期增长-16.3%、7.6%和4.5%。同时公司持续优化区域布局,适时补充土地资源,新拓展项目28个,新增容积率面积728万平方米,权益比例约74%,平均楼面地价4524元/平方米。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房地产项目覆盖60个城市,共有在建拟建项目249个,总占地面积4550万平方米,可售容积率面积9327万平方米,待开发面积5021万平方米,其中一、二线城市占比超过74%。

 2015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34.00亿元,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4.70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1.42%和6.42%;毛利率为35.09%,同比增长1.46个百分点;实现销售回笼1072.69亿元,同比增长33.59%;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达196.93亿元,期末货币资金余额417.27亿元,资金状况良好。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3958.24亿元,净资产878.72亿元,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657.51亿元,资产负债率为77.80%;期末预收款项1505.76亿元,扣除预收账款后,公司其他负债占总资产比重仅为39.76%,期末有息借款1176.51亿元,比年初减少6.77%,负债结构进一步优化。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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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于2015年2月12日和2015年5月22日分别发行了30亿元的中期票据,利率为4.70%和4.60%,具体发行结果详见2015年2月16日和2015年5月26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保利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发行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15-008)和《保利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发行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15-033)。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累计发行三次中期票据,发行金额合计70亿元。

 2、2015年2月25日,接到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保利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保利集团”)通知,保利集团增持本公司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已于2015年2月24日届满。2014年2月25日至2015年2月24日,保利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累计增持本公司股份270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0252%。同时保利集团未在增持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减持其所持本公司股份。该事项详见2015年2月26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保利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实施期限届满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09)。

 2015年8月27日,公司实际控制人保利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本公司股份80万股,并计划自2015年8月27日起的6个月内继续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且累计增持比例不超过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2%。保利集团同时承诺,在增持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该事项详见2015年8月28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保利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59)。

 截至报告期末,保利集团与其全资子公司保利南方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控股股东)合并持有本公司股份4,724,362,19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3.9261%。

 3、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已获得国资委批复同意,并已于2015年5月28日经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有关申请材料已获得中国证监会受理。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尚须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后方可实施,公司目前正在积极推进相关工作。

 4、公司发行公司债券事项已于2015年9月11日经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目前正在积极推进相关工作。

 3.3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保利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宋广菊

 日期2015-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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