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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0月30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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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吕钢、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美丽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美丽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说明:

 1. 应收票据期末比年初增加1118.23万元,增长43.01%,主要是主营业务的增长,收到的票据增长所致。

 2. 预付款项期末比年初减少202.43万元,下降38.01%,主要是预付的原料款减少所致。

 3. 其他应收款期末比年初增加1909.01万元,增长184.28%,主要是预付技术开发费、应收出口退税款、业务员个人借款增加所致。

 4. 在建工程期末比年初增加3457.66万元,增长142.20%,主要是募集资金项目增加所致。

 5. 长期待摊费用期末比年初增加1066.70万元,增长108.27%,主要系上虞京新排污权有偿使用费增加所致。

 6. 其他非流动资产期末比年初增加186.52万元,增长39.43%,主要是预付设备款增加所致。

 7. 短期借款期末比年初减少2482.51万元,下降63.40%,主要是偿还了银行借款所致。

 8. 预收款项期末比年初增加634.60万元,增长74.39%,主要是预收货款的增加。

 9. 未分配利润期末比年初增加10128.85万元,增长46.45%,主要是净利润增加所致。

 10. 营业税金及附加本期数比上年同期增加323.21万元,增长48.16%,主要是应交增值税的增长,相应的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的增长所致。

 11. 销售费用本期数比上年同期增加7186.26万元,同比增长38.51%,主要是成品药收入增长较快所致。

 12. 财务费用本期数比上年同期减少425.48万元,主要是归还借款及利息收入增加所致。

 13. 资产减值损失本期数比上年同期减少101.74万元,下降38.85%,主要是本期应收帐款计提坏帐比去年同期应收帐款计提坏帐减少所致。

 14. 投资收益本期数比上年同期增加1122.79万元,增长471.99%,主要是银行理财产品收益增加所致。

 15. 营业利润本期数比上年同期增加5014.87万元,同比增长46.47%,主要是销售收入及销售毛利率增长所致。

 16. 营业外收入本期数比上年同期增加463.76万元,同比增长89.10%,主要是政府补助收入增加所致。

 17. 营业外支出本期数比上年同期减少164.58万元,同比下降47.88%,主要是固定资产处置损失减少所致。

 18. 利润总额本期数比上年同期增加5643.21万元,同比增长51.45%,主要是营业利润增加所致。

 19. 所得税费用本期数比上年同期增加520.74万元,增长31.28%,主要是利润总额增加所致。

 20. 净利润本期数比上年同期增加5122.47万元,同比增长55.06%,主要是利润总额增长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5年4月16日,公司申请股票停牌,启动资产并购重组项目。2015年5月13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并授权董事长依法办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宜,公司聘请中介机构对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行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并每5个工作日公布一次重组进展情况。2015年7月2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公司拟6.93亿元购买深圳巨烽显示科技有限公司90%股权。2015年8月12日, 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重组相关文件。2015年8月19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本次重组相关资料获证监会受理。2015年9月18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及时组织相关中介对《反馈意见》进行逐项落实和详尽核查,于2015年10月14日公告了反馈意见的回复说明并上报中国证监会。2015年10月28日,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召开第93次工作会议,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获无条件通过。

 ■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四、对2015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5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七、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吕钢

 二O一五年十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020   证券简称:京新药业   公告编号:2015075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10月23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15年10月29日以电话及传真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九人,实际出席九人。本次会议实际应参加表决的董事共九人,收到董事有效表决九份,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电话及传真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以9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第三季度报告正文详见公司2015077号公告。

 2、以9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合作开发计算机辅助手术系统的议案》,详见公司2015078号公告。

 3、以9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继续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详见公司2015079号公告。

 4、以9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公司2015080号公告。

 特此公告。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五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020   证券简称:京新药业   公告编号:2015076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10月23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15年10月29日在公司行政楼一楼贵宾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三名,实到三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光强先生主持,会议审核并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核通过了《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审核通过了《公司关于继续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自有资金适度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特此公告。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一五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020   证券简称:京新药业     公告编号:2015078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合作开发计算机辅助手术系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15年10月29日,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合作开发计算机辅助手术系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外投资,与谢卫国博士合作开发计算机辅助手术系统,总投资约人民币3000万元,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详细情况如下:

 一、合作概述

 1、公司拟与谢卫国博士合作开发计算机辅助手术系统,项目开发周期约4年,总投资约人民币3000万元。

 2、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章程》及对外投资的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授权董事长代表公司具体决策并签署相关协议。

 3、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合作方基本情况

 谢卫国, 男, 1975年生,中国国籍,生物医学工程博士,拥有德国长期居留权。谢卫国先生先后在瑞士伯尔尼大学、西门子(德国)公司、德国海德堡大学医学院BG创伤和整形中心等知名院校学习工作,在计算机辅助外科手术(CAS)及导航技术、医疗介入手术(含微创手术)的图像和信息处理、医疗设备研发领域有丰富的工作经验。

 三、主要合作内容

 1、整个项目开发周期约4年,总投资约人民币3000万元,全部以公司自有资金投入。

 2、公司拟与谢卫国博士合作,在德国设立合资公司,进行计算机辅助手术产品的研发及在欧洲的临床试验、注册申请工作。整个项目研发周期约2年,总投入约人民币1500万元,根据项目开发进程,分阶段投入资金。主要实施安排如下:(1)2016年1月前完成合资公司的选址、注册、装修等筹备工作,投入约9万欧元;合资公司拟注册资本60万欧元,公司以现金方式出资,占比70%,谢卫国以技术专利等知识产权进行出资,占比30%。(2)2016年12月前完成硬件模块,产品硬件成熟、整体成形,投入约90万欧元。(3)2017年12月前产品全部完成,产品整体完成、功能定型、性能成熟,可进入临床试验、注册申报和产品上市阶段,投入约118万欧元。

 3、国外研发成功后,拟在国内设立合资公司,进行国内的临床实验和注册申报工作,以及承担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工作。配合项目国外研发进度,周期约2年,分阶段投入总额约人民币1500万元。主要实施安排如下:(1)2016年7月前完成合资公司的成立工作,投入约人民币100万元;合资公司拟注册资本600万元人民币,合资公司中公司股权占比70%,谢卫国股权占比30%。(2)2017年7月前完成术前产品在国内的临床试验和注册申报,术前产品可正式进入市场,投入约500万元人民币。(3)2018年7月前完成全部产品在国内的临床试验和注册申报,全部产品进入上市阶段,投入约900万元人民币。

 四、公司对外合作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对外合作的目的

 计算机辅助手术系统出现于2000年左右,从2010年开始在国内普及,主要集中在三甲医院,国内已有的计算机辅助手术系统大部分依靠进口,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极少。计算机辅助手术系统有助于缩短医生手术时间,提高手术精准度,减少术后并发症,不仅具有巨大的临床意义,也具有极大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公司拟合作开发的计算机辅助手术系统,具有世界同期先进水平,代表了该领域国际最先进的高新技术,通过合作开发,公司可较快获得完全的自主知识产权和创立完全的自有品牌产品,获得一定的经济、社会效益。

 2、存在的风险

 本项目合作跨领域、跨国界、周期长,存在较大风险和不确定性,有一定的技术风险:各国公司的创新活动竞争激烈,高新技术更新换代快;还有市场风险:计算机辅助手术系统近年才在国内普及,教育和培训各级外科医生接受手术导航理念和设备尚需时间。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会严控风险、谨慎实施,努力保障公司利益不受损害。

 3、对公司的影响

 通过项目合作,可利用此合作奠定的基础和框架,包括相应的人员团队和公司实体,继续在技术和产品上作横向拓展及纵深开发,使公司成为拥有计算机辅助手术系统完善产品线的国内行业领军企业。基于“德国制造”的口碑和美誉,可提升公司的品牌形象,给公司业务带来新的稳定增长点。公司预计,该项投资对公司2015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但从长远来看对公司的发展有着积极的影响,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和公司长远发展战略。

 特此公告。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五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020   证券简称:京新药业     公告编号:2015079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15年10月29日,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继续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包括浙江京新药业进出口有限公司、上虞京新药业有限公司和广丰县京新药业有限公司等)继续使用不超过5亿元自有资金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详细情况如下:

 一、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为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包括浙江京新药业进出口有限公司、上虞京新药业有限公司和广丰县京新药业有限公司等)拟继续使用部分自有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一)投资额度

 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二)投资期限

 自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

 (三)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投资品种为低风险、短期(不超过一年)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所涉及的风险投资品种。

 (四)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每次购买理财产品后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关联交易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七)审议程序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将发表明确意见,保荐机构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将出具相关的核查意见。根据公司《章程》及《投资决策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本事项尚需提交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公司购买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1、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公司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对所有银行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披露报告期内保本型银行理财及相关的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的影响

 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以自有资金进行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投资,不影响公司的正常资金周转和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适度的低风险理财投资,可以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继续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自有资金适度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并同意将该议案递交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

 (二)监事会发表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自有资金适度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三)保荐机构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此事项的专项意见

 经核查,财通证券认为,京新药业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因此,本保荐机构对京新药业及全资子公司(包括浙江京新药业进出口有限公司、上虞京新药业有限公司、广丰县京新药业有限公司等)继续使用不超过5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五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020    证券简称:京新药业     公告编号:2015080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经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定,公司将于2015年11月16日(星期一)召开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事项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同意召开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其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5年11月16日下午14:00起。

 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1月1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1月15日下午15:00至2015年11月16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5年11月11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在中国证券结算登记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可出席会议。股东因故不能到会,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授权委托书见附1)。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7、会议地点:浙江省新昌县羽林街道新昌大道东路800号本公司行政楼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公司关于继续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10月30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三、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会议登记时间:2015年11月12日和2015年11月13日(上午8:00时-11:00时,下午14:00时-16:00时)(信函以收到邮戳为准)。

 2、登记办法: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持股证明等到公司登记;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及委托人持股证明到公司登记;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帐户卡、持股证明及出席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股东登记表见附2)。

 3、会议登记地点:浙江省新昌县羽林街道新昌大道东路800号京新药业董秘办。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2020。

 2、投票简称:“京新投票”。

 3、投票时间:2015年11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4、股东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1)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

 (2)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

 5、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登录证券公司交易终端选择“网络投票”或“投票”功能栏目;

 (2)选择公司会议进入投票界面;

 (3)根据议题内容点击“同意”、“反对”或“弃权”。

 6、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在投票当日,“京新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2)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

 (4)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

 (5)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6)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11月15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5年11月16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等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 激活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可以在申报五分钟后成功激活。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投票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2、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3、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互联网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4、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后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在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五、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股东的住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2、联系电话:0575-86176531

 3、传 真:0575-86096898

 地 址:浙江省新昌县羽林街道新昌大道东路800号

 邮 编:312500

 联系人:徐小明、张波

 特此公告。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五年十月三十日

 附1: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1、 审议《公司关于继续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委托人签名(盖章): 营业执照/身份证号码:

 持股数量: 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附2:      股东登记表

 截止2015年11月11日下午15:00时交易结束时本公司(或本人)持有002020京新药业股票,现登记参加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单位名称(或姓名):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股东帐户号:

 持有股数: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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