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57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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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0月30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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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胡柏藩、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石观群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杨徐燕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5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5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七、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证券代码:002001   证券简称:新和成  公告编号:2015-034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7月30日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同意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并委托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汇添富-新和成-成长共享27号专户资产管理计划”进行管理,通过二级市场购买的方式取得并持有本公司股票。公司于2015年8月29日、2015年9月30日披露了《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30、2015-032)。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4号:员工持股计划》的要求,现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15年10月29日,“汇添富-新和成-成长共享27号专户资产管理计划”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累计购买公司股票15,102,198股,成交金额为21,330.34万元,成交均价约为14.12元/股。

 根据《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交易日内,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自2015年9月30日至公告日期间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未发生买卖行为。公司后期将持续关注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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