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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0月30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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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陈南、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娜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朱兴武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宏观经济不确定因素持续。一方面公司通过深化渠道网络,调整产品结构,加大新产品研发推广力度,提升前期并购龙凤实体的经营能力,继续保持速冻业务的市场龙头地位;另一方面加大了创新业务三全鲜食等项目的开发推广力度,鲜食贩售机目前按公司计划有序推广,市场反应良好。同时,公司按计划推出的儿童系列、速冻披萨系列、速冻牛排系列等新产品深受消费者的欢迎,销售情况良好。

 2015年7-9月,扣除转让万达期货股权取得的投资收益及三全鲜食等创新业务前期投入较大的影响,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55.4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5.48%。

 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如下:

 (1)货币资金期末余额23,438.95万元,较期初减少39.94%,主要是本期支付供应商货款所致;

 (2)应收票据期末余额2,154.83万元,较期初增加125.24%,主要是报告期内用票据结算货款增加所致;

 (3)应收利息期末余额318.19万元,较期初增加310.57%,因计提银行理财产品利息收入增加所致;

 (4)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5,191.45万元,较期初增加129.55%,主要是购买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政府土地使用权交纳保证金所致;

 (5)存货期末余额47,753.97万元,较期初减少32.68%,主要是期初处于销售旺季,存货相对较高所致;

 (6)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期末余额1万元,较期初减少99.98%,因处置万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所致;

 (7)在建工程期末余额29,779.57万元,较期初增加41.85%,主要是综合基地二期工程、华东基地建设工程、华南基地一期工程、西南基地二期工程和华北基地二期工程建设支出增加所致;

 (8)短期借款期末余额17,239.00万元,较期初增加100%,因取得短期银行借款所致;

 (9)应付账款期末余额32,546.65万元,较期初减少64.32%,主要是报告期处于销售淡季,采购规模较期初减少所致;

 (10)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期末余额2,000.00万元,较期初减少71.43%,因偿还部分银行借款所致;

 (11)股本期末余额80,421.75万元,较期初增加100%,因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所致;

 (12)资本公积期末余额24,623.14万元,较期初减少61.93%,因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所致;

 (13)资产减值损失本期发生额930.87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34.23%,主要是本期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损失减少所致;

 (14)投资收益本期发生额3,933.0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5,094.35%,因处置万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取得投资收益和计提银行理财产品利息收入增加所致;

 (15)所得税费用本期发生额716.27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51.66%,主要是应交所得税减少所致;

 (16)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发生额-11,349.14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308.14%,主要是存货占用资金同比增加所致;

 (17)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发生额-14,268.4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49.17%,主要是处置万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收回本金及取得投资收益所致;

 (18)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发生额6,403.5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85.53%,主要是本期取得银行借款增加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一)出售参股公司股权事宜

 1、2012年11月2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万达期货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公司以自有资金6,097.74万元收购河南卓邦商贸有限公司持有的万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达期货”)4.96%的股权,该部分股权未设定任何(包括但不限于)留置权、抵押权及其他第三方权益或主张,不存在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也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2、2014年12月22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出售参股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持有的万达期货4.96%的股权以9,955.38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上海华信石油集团有限公司。按照公司持股比例,从转让价款中预留517.76万元做为股权交割保证金,用于合同签署前标的企业风险管理子公司可能发生的业务损失事件的风险准备金和最终损失的补偿金。

 3、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的规定,公司于2015年1月26日收到转让价款总额的40%(即:3,982.15万元),2015年7月收到股权转让款剩余款项5,455.47元,股权转让款9,437.62元已全部到账,并于2015年7月22日完成了股权交割手续。本次出售万达期货股权所取得的3,339.88万元计入本期收益。

 (二)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

 1、2015年5月2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以及2015年7月17日召开的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相关公告已于2015年5月29日和2015年7月1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公司于2015年8月2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152547号)。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相关公告已于2015年8月2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2014年度公司实施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方案,且延续到本报告期。

 ■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四、对2015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5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七、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陈南

 2015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2216 证券简称:三全食品 公告编号:2015-047

 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10月17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本次会议于2015年10月28日上午9: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际到会董事9人。符合《公司法》的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4、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南先生主持,公司监事、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

 2、以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张道庆先生至2015年11月已连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六年,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独立董事连任不得超过六年”的规定,张道庆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张道庆先生辞职后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张道庆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出席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认真发表各项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广大股东的利益。张道庆先生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为公司的发展做出了贡献,公司董事会向张道庆先生在任期间对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公司董事会提名臧冬斌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待公司股东大会通过后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由于公司独立董事包括张道庆先生在内为三人,张道庆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要求,张道庆先生将继续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至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的独立董事。候选人臧冬斌先生简历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同时刊登于2015年10月30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以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15年11月16日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0月30日

 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臧冬斌先生简历

 臧冬斌,男,1973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毕业于武汉大学,法学博士学位,2002年6月至今先后任河南财经政法大学讲师、副教授、教授。现为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臧冬斌先生目前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候选人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216 证券简称:三全食品 公告编号:2015-049

 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臧冬斌先生为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根据《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被提名人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符合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不是为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不在与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仍处于禁入期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最近三年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最近一年内,被提名人、其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其他列入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单位的现职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在与本人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任职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获得本人原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同意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后,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尚未按规定向本人所在党委党组(党委)报告并备案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此次拟任独立董事,不属于中央管理干部在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在原任职务管理地区和业务范围内外商持股占25%以上的上市公司任职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中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有关部门对于董事、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包括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同时在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未连续担任独立董事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本提名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督促公司董事会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经常缺席或经常不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最近三年内,被提名人在本次提名上市公司任职期间应出席董事会会议____0___次, 未出席 ___0____次。(未出席指未亲自出席且未委托他人)

 三十、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被提名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上市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被提名人不存在年龄超过70岁,并同时在多家公司、机构或者社会组织任职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被提名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和独立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交所的处分。

 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专区(中小企业板业务专区或创业板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提名人(盖章):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2216 证券简称:三全食品 公告编号:2015-050

 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15年10月28日召开,会议决定于2015年11月16日召开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开始时间:2015 年11月16日(星期一)下午16:00

 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11月13日——2015年11月16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1月1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1月13日15:00 至2015年11月16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郑州市惠济区天河路366号公司会议室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5、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其中,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以网络投票系统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表决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5年11月10日

 7、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更换独立董事的议案》;

 上述议案的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10月30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的《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出席会议对象

 1、截至2015年11月10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参加会议的方式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的中的一种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五、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5年11月13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2、登记地点: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须在2015年11月13日下午17:00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六、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11月1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362216 投票简称:三全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①买卖方向为买入;

 ②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的申报价格,1.00 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以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具体如下图所示:

 ■

 ③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代表弃权;

 ④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⑤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2、采用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 前发出后,当日下午13:00 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 后发出后,次日方可使用。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在“上市公司网上股东大会列表”选择“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录”,输入您的“证券账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页面提示进行相应操作;确认之后发送投票结果。

 (3)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1月13日15:00 至2015年11月16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投票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2)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3)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互联网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4)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 后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在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七、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晓东、徐晓

 联系电话:0371-63987832

 传真:0371-63988183

 地址:郑州市惠济区天河路366号

 邮政编码:450044

 2、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3、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登记工作,并届时参加。

 八、备查文件:

 1、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0月30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授权其按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字(盖章):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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