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5年10月28日,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江苏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江苏省国资委关于太极实业重大资产重组暨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事项的批复》(苏国资复[2015]164号),同意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需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有关部门的核准后方可实施。
公司将积极推进相关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