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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0月30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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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1.1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未出席董事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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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公司负责人闫冰竹、行长张东宁及财务总监杜志红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百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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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报告期内,本行派发红股导致股数变化,本行已按照调整后的股数重新计算列报期间的每股净资产和每股收益情况。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百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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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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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前三季度,经济金融形势更趋严峻复杂,行业及区域风险不断迸发,银行资产质量明显承压。面对复杂多变的外部形势和日益激烈的同业竞争,北京银行奋勇拼搏,抢抓机遇、迎难而上,坚持特色化、差异化发展道路,坚定不移推进战略转型,持续提升管理效率,各项业务保持平稳较快发展。

 规模效益稳健增长。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资产总额17,878亿元,较年初增加2,634亿元,增幅17%;贷款总额7,550亿元,较年初增加797亿元,增幅12%;存款总额10,205亿元,较年初增加977亿元,增幅11%,各项业务继续保持均衡稳健增长态势。前三季度,公司实现利润总额178亿元,同比增加17亿元,增幅11%;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1亿元,同比增加15亿元,增幅12.26%。

 结构调整稳中趋好。随着利率市场化加快推进,公司主动调整业务结构,不断丰富手续费及佣金收入来源,中间业务收入占比持续提升。前三季度,公司实现非息净收入68亿元,同比增长39%,非息净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达21%,同比提升3个百分点;其中,实现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58亿元,同比增加16亿元,增幅达37%。从收入来源来看,保函及承诺、代理、现金管理等业务继续保持高速增长。

 特色小微升级增效。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坚持“服务小微企业”的特色化、差异化发展道路,对科技、文化、绿色等新兴领域或行业更多关注、更多投入,小微企业业务保持持续稳健发展,特色金融品牌影响力持续提升,潜力继续彰显。截至报告期末,小微企业人民币公司贷款余额2350亿元,较年初增加375亿元,增幅19%,增速高于同期全行贷款平均增速近8个百分点,增量较上年同期多12亿元,并实现“三个不低于”。其中,科技金融贷款余额709亿元,较年初增长11%;文化金融贷款余额325亿元,较年初增长47%;绿色金融贷款余额248亿元,较年初增长35%。在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信贷政策执行效果评估中,荣获高新技术、文化创意、节能减排等三个单项信贷政策导向效果评估一等奖。

 零售业务转型升级。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推进“一体两翼”零售战略转型,通过线上线下渠道融合,加快产品、服务及营销创新,驱动零售业务向智能化方向转型升级。首期个人大额存单成功在线上线下渠道同步发售,私人银行业务继续保持行业领先优势,落地国内首笔股权并购家族信托服务,进一步提升“私人到法人无边界服务”能力。个贷业务持续创新,推出线上线下融合的短贷宝“在线通”、线上“金贷宝”产品,提升客户体验。推广个贷全流程业务模式,推进前中后台业务流程优化和资源整合共享。发挥“富民直通车”品牌优势,将北京地区成功模式向天津和济南等地区推广复制。

 互联网金融快速发展。直销银行深化与ING集团的战略合作,探索与互联网企业优势互补的新模式,与360公司深入合作,拓展业务版图,挖掘非北京市场。时点储蓄余额10.2亿元,时点资金量10.7亿元;客户新增20.8万户,总量突破22.4万户。电子银行新增客户74.41万户,同比增长36.41%,其中手机银行新增41.46万户。在南京地区开设首批离行式“京彩E家”智能“轻”网点,积极推广在线“京彩e账户”,在2015年全球互联网经济大会暨第六届中国电子商务博览会上荣获“年度最佳电商金融服务”奖。

 管理效能持续提升。公司始终坚持“向管理要效益”的精细化管理理念,通过强化成本控制、实施集约管理、加强绩效考核等措施,推动人工效能和费用效率得到不断提升,管理效率保持上市银行领先水平。前三季度,公司实现人均创利122万元,网均创利3414万元 ,继续保持高位。成本收入比保持在23%低位,处于行业较低水平,展现了卓越的成本控制能力。

 资产质量保持稳定。公司始终坚持业务发展与不良“双控”并重的总体思路,积极应对各类风险挑战,坚定业务发展信心。立足实体经济的有效需求,做到稳增长与调结构并重、重点领域与薄弱环节并重、盘活存量与用好增量并重。根据市场环境变化和金融产品创新形势,前移风险管理关口,强化风险管理对市场拓展的引导作用,提升信贷类、非信贷类并重的全资产管理能力,加大表外业务、非信贷资产等新型业务的风险管理力度,不断完善针对全业务、全流程、全口径资产的风险管理体系。加大房地产、融资平台、产能过剩行业、表外业务、影子银行等重点领域风险监测力度,扩大风险监测覆盖面;创新管理方式和工作思路,积极化解处置不良资产,实现资产质量“双控”目标。截至三季度末,本行口径不良贷款余额69.36亿元,不良贷款比例0.94%,基本保持稳定,继续处于行业领先水平。

 四、重要事项

 4.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百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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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15年7月15日,本行发布《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主要股东积极维护资本市场稳定的公告》,为维护资本市场稳定,本行持股5%以上的主要股东ING BANK N.V.、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北京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做出承诺。其中,ING BANK N.V.确认,没有减持北京银行股份的计划;同时表示,鉴于双方于今年3月25日续签了《战略合作协议》,将在协议生效的下一个五年内坚定履行承诺,继续与北京银行在直销银行等领域开展全方位战略合作。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北京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表示,为促进资本市场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维护广大中小投资者利益,承诺未来6个月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北京银行股票。截至报告期末,上述股东切实履行了承诺事项。

 4.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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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601169 证券简称:北京银行 公告编号:临2015-041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一五年第八次于2015年10月29日在北京召开。本次董事会应到董事15名,实际到会董事11名(罗克思董事委托魏德勇董事、李健独立董事委托胡坚独立董事、李晓慧独立董事委托于宁独立董事,郑新立独立董事委托于宁独立董事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由闫冰竹董事长主持。强新监事长列席本次会议。

 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通过决议如下:

 一、通过《北京银行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1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通过《关于在重庆市永川区发起设立村镇银行的议案》,同意本行和其他股东共同发起设立重庆永川北银村镇银行,并授权高级管理层办理相关具体事宜以及根据监管机构要求组织实施报批手续。以上授权期限为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18个月。

 表决结果:1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通过《关于在重庆市秀山县发起设立村镇银行的议案》,同意本行和其他股东共同发起设立重庆秀山北银村镇银行,并授权高级管理层办理相关具体事宜以及根据监管机构要求组织实施报批手续。以上授权期限为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18个月。

 表决结果:1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通过《关于在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发起设立村镇银行的议案》,同意本行和其他股东共同发起设立云南西山北银村镇银行,并授权高级管理层办理相关具体事宜以及根据监管机构要求组织实施报批手续。以上授权期限为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18个月。

 表决结果:1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五、通过《关于在云南省曲靖市马龙县发起设立村镇银行的议案》,同意本行和其他股东共同发起设立云南马龙北银村镇银行,并授权高级管理层办理相关具体事宜以及根据监管机构要求组织实施报批手续。以上授权期限为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18个月。

 表决结果:1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六、通过《关于总行相关部门组织架构调整的议案》。

 表决结果:1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七、通过《关于筹划重大事项延期复牌的议案》,同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复牌,具体详见本行同日披露的《关于筹划重大事项延期复牌的公告》。

 表决结果:1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1169 证券简称:北京银行 公告编号:临2015-042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重大事项延期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行正在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为避免造成股价的异常波动,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本行于2015年10月9日发布《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停牌公告》,申请本行股票2015年10月9日起停牌。本行于2015年10月16日发布《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本行股票自2015年10月16日继续停牌。鉴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事项工作量较大,本行于2015年10月23日发布《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进展暨延期复牌公告》,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本行股票自2015年10月23日继续停牌。相关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鉴于本行正在筹划的非公开发行股份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规范上市公司筹划非公开发行股份停复牌及相关事项的通知》(上证发〔2014〕78号,以下简称“《通知》”),经本行董事会2015年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行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再次延期复牌,本行股票自2015年10月30日起继续停牌不超过20日。

 一、关于延期复牌的董事会审议情况

 本行董事会2015年第八次会议于2015年10月29日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本次会议的应出席董事15人,实际出席董事11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1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事项延期复牌的议案》。与会董事一致认为,本行正在筹划的非公开发行股份事项涉及方案论证、与认购投资者的商业谈判等工作,相关工作量较大,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同时,涉及与各方股东、监管机构的沟通,所需时间较长,延期复牌有利于促使相关各方更加缜密的完成各项工作,更好的保障本行和股东的利益,同意股票延期复牌。

 二、非公开发行事项的筹划进程

 本行正全力推进本次非公开发行各项工作,主要进展如下:

 本行已初步确定目标投资者范围,尚在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拟引入的投资者进行谈判与沟通,并将签署股份认购协议。参与各方仍需就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具体情况与各自股东及监管机构进行沟通,取得内部批准及监管机构的支持。上述情况将影响到本次融资方案的最终确定,导致本次非公开发行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需要申请继续停牌以促使相关各方更加缜密的完成各项工作。

 三、非公开发行方案已确定的内容和尚无法确定的内容

 1、发行对象及限售期

 经前期论证、与投资者沟通、讨论,目标投资者范围已初步确定。投资者此次认购的股份需锁定36个月,其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发行股票的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将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后6个月内择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对象将全部以现金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3、募资资金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本行核心一级资本。

 除上述事项外,本次发行方案的最终发行对象、发行规模和发行价格等核心要素尚待确定。

 四、尽快消除继续停牌情形的方案

 1、本行董事会要求相关各方尽快完成相关谈判沟通、分析论证等工作,并确定最终方案;

 2、本行将抓紧落实与投资者的合作细节,并签署股份认购协议;

 3、本行及其他参与各方将积极与股东和相关监管部门展开进一步沟通。

 五、继续停牌天数

 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本行股价异常波动,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本行股票自2015年10月30日起继续停牌不超过20日。

 停牌期间,本行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因该事项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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