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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0月30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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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万里扬变速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黄河清、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妙贞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施宇琼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期末货币资金较期初下降65.81%,主要系本期公司对外收购资产所支付的款项增加较多所致。

 2、期末应收账款较期初增长38.52%,主要系本期公司应收货款增加所致。

 3、期末预付款项较期初增长462.74%,主要系本期公司预付设备款增加较多所致。

 4、期末长期应收款较期初增长120.3%,主要系本期全资子公司浙江万融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应收一年以上融资租赁款增加较多所致。

 5、期末无形资产较期初增长172.58%,主要系本期公司对外收购乘用车变速器资产导致无形资产增加较多所致。

 6、期末应付账款较期初增长67.24%,主要系本期公司应付货款增加所致。

 7、期末预收款项较期初增长63.3%,主要系本期公司预收货款增加所致。

 8、期末递延收益较期初增长446.43%,主要系本期公司获得浙江省第一批“三名”培育综合试点的第一批财政补助资金人民币1000万元,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将该笔补助资金计入该科目。

 9、本期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增长61.42%,主要系公司于2014年8月发行公司债券相应增加利息支出较多所致。

 10、本期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增长1833.43%,主要系本期公司计提坏账损失所致。

 11、本期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下降90.83%,主要系本期公司对外投资所支付的现金增加较多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四、对2015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5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七、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证券代码:002434 证券简称:万里扬 公告编号:2015-052

 浙江万里扬变速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万里扬变速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10月19日以电子邮件、书面形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并于2015年10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董事9名,实际参与董事9名。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会议以书面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浙江万里扬变速器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金兴汽车内饰股份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人民币5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浙江万里扬变速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15-054)。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宁波分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同意公司宁波分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500万元购买理财产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浙江万里扬变速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宁波分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2015-055)。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的议案》

 近年来,公司业务领域不断扩大,根据公司的战略布局,为更好地反映公司业务发展战略和经营特征,适应公司产业结构优化发展的需求,公司拟将公司名称由“浙江万里扬变速器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浙江万里扬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英文名称由“ZHEJIANG WANLIYANG TRANSMISSION COMPANY LTD.”变更为:“Zhejiang Wanliyang Co., Ltd.”(以工商登记部门最终核准为准)。公司证券简称和证券代码保持不变。

 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变更公司名称有关变更登记手续、文件制度及其他涉及变更公司名称的相关业务。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以及结合本次公司名称和经营范围变更的具体情况,需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修改,具体内容如下:

 ■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15年11月16日(星期一)下午14:00在公司会议室(浙江省金华市宾虹西路3999号)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详见2015年10月3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万里扬变速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2434 证券简称:万里扬 公告编号:2015-053

 浙江万里扬变速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万里扬变速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10月19日以电子邮件、书面形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并于2015年10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监事3名,实际参与监事3名。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会议以书面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浙江万里扬变速器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宁波分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同意公司宁波分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500万元购买理财产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万里扬变速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2434 证券简称:万里扬 公告编号:2015-054

 浙江万里扬变速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概述

 浙江万里扬变速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5年10月29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金兴汽车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兴股份”)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人民币5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金兴股份其他股东辽阳国跃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韩冰按其持股比例提供担保。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担保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金兴汽车内饰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8年8月28日

 注册地址:辽阳市太子河区振兴路158号

 法定代表人:黄仁兴

 注册资本:人民币7,400万元

 实收资本:人民币7,400万元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生产汽车零部件用模具、夹具以及车用方向盘、仪表盘、汽车内饰件、外饰件,电视机零部件制造,塑料加工专用设备制造。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70%股份。

 金兴股份经审计最近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三、拟签订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金额:人民币50,000万元

 3、担保期限:担保期限以担保协议为准,尚未签署担保协议。

 四、董事会意见

 1、公司董事会认为:该担保是公司为解决控股子公司金兴股份生产经营所需资金,满足其持续发展需要提供的担保,金兴股份生产经营正常,发展前景良好,具备偿还债务的能力,且金兴股份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控制权,本次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金兴股份其他股东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并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的担保,董事会认为该担保事项是公平、对等的。因此,同意该担保事项。

 五、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积对外担保总额为21,000万元,占公司2014年末经审计合并报表净资产的比例为9.67%。若包含本次担保金额50,000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积对外担保总额为71,000万元,占公司2014年末经审计合并报表净资产的比例为32.69%。全部为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万里扬变速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2434 证券简称:万里扬 公告编号:2015-056

 浙江万里扬变速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万里扬变速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15年11月16日召开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5年11月16日(星期一)下午14点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11月15日 — 2015年11月16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1月16日上午9:30 至11:30,下午13:00 至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1月15日下午15:00至2015年11月16日下午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股东在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不能重复投票。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对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账户、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证券金融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账户等代理客户行使投票权利的集合类账户,在进行投票表决时,需要根据不同委托人(实际持有人)的委托对同一议案表达不同意见的,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分拆投票。

 4、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金华市宾虹西路3999号 浙江万里扬变速器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5、股权登记日:2015年11月10日(星期二)

 6、出席对象:

 (1)截至2015年11月10日(星期二)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2、《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的议案》

 3、《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其中,第3项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10月30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三、参与现场会议的股东的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4、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5、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2015年11月11日下午16:30前),不接受电话登记;

 6、登记时间:2015年11月11日(星期三)上午9:30 至11:30,下午14:00 至16:30;

 7、登记地点:浙江万里扬变速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张雷刚

 联系电话:0579-82216776

 指定传真:0579-82216776

 通讯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宾虹西路3999号

 邮政编码:321025

 8、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或复印件于会前半小时到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参加会议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重大突发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另行通知。

 3、会议联系人:张雷刚

 联系电话:0579-82216776

 指定传真:0579-82216776

 特此公告。

 浙江万里扬变速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10月30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434。

 2、投票简称:“万里投票”。

 3、投票时间:2015年11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4、股东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1)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

 (2)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

 5、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登录证券公司交易终端选择“网络投票”或“投票”功能栏目;

 (2)选择公司会议进入投票界面;

 (3)根据议题内容点击“同意”、“反对”或“弃权”;对累积投票议案则填写选举票数。

 6、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在投票当日,“万里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2)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

 本次股东大会设置“总议案”,对应的议案号为100,申报价格为100.00元。

 表1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

 (4)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对于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2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

 (5)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6)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11月15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5年11月16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个人)出席浙江万里扬变速器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代表本单位(个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对相关审议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单位(本人)承担。

 本单位(个人)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的意见如下:

 ■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有效期限:自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

 投票说明:

 1、对于上述审议事项,股东(含股东代理人)在表决时只需在议案右边的“同意”、“反对”和“弃权”中任选一项,选择方式应以在选项下方对应的空格中打“√”为准,不符合此规定的表决均视为弃权。

 2、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434 证券简称:万里扬 公告编号:2015-055

 浙江万里扬变速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宁波

 分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万里扬变速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0月2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宁波分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宁波分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分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购买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授权董事长具体实施相关事宜,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不影响宁波分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宁波分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提高公司现金资产的收益。

 (二)投资金额

 宁波分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宁波分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为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

 (四)资金来源

 本次资金来源为宁波分公司的闲置自有资金,不会影响宁波分公司正常经营流动资金所需,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五)决议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利率风险:理财产品存续期内,该产品的投资标的的价值和价格可能受市场利率变动的影响而波动,可能会使得投资者收益水平不能达到客户参考年化净收益率。

 2、流动性风险:由于客户不得提前赎回理财资金,在理财产品到期前,客户不能够使用理财产品的资金,也因此丧失了投资其它更高收益的理财产品或资本市场产品的机会。理财产品配置的组合资产平均余期晚于本理财产品到期日时,理财产品到期后,组合中的未到期资产将按市场公允价值变现,实现对本期理财产品的本息兑付。

 3、法律与政策风险:因法规、规章或政策的原因,对理财产品收益产生不利影响的风险。

 4、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由于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出现,致使严重影响金融市场的正常运行,甚至影响理财产品的受理、投资、兑付等的正常进行,进而影响理财产品收益安全。

 (二)风险控制措施

 针对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可能影响相关资金安全的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负责对理财资金使用及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3、公司独立董事应当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核查为主;

 4、公司监事会应当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三、对公司和宁波分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宁波分公司在确保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和宁波分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所需,不会影响公司和宁波分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通过适度进行低风险的理财业务,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四、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在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和宁波分公司无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五、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宁波分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资金流充裕,在保证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基础上,运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宁波分公司的投资收益,不会影响公司和宁波分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因此,同意宁波分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500万元购买理财产品。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宁波分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宁波分公司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同意宁波分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500万元购买理财产品。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万里扬变速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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