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刘年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唐世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宋华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货币资金较年初增长200.51%,主要是本期加强工程回收及发行短期融资券所致。
2.应收票据较年初增长56.39%,主要是本期收到工程委托方支付的银行承兑汇票增加所致。
3.其他应收款较年初增长50.55%,主要是报告期内支付投标保证金增加所致。
4.存货较年初增长121.30%,主要是本期收购控股子公司北京跨考教育,业务开展较好,新增图书存货较大。
5.其他流动资产较年初减少51.87%,主要是本期部分结构性存款到期所致。
6、投资性房地产较年初减少100%,主要是本期出租房产合同到期转为自用固定资产所致。
7、无形资产较年初增长180.65%,主要是本期增加云浮石材厂土地使用权所致。
8、商誉较年初增长656.95%,主要是本期收购控股子公司北京跨考教育70%股权所致。
9、其他非流动资产较年初减少100%,主要是本期云浮石材厂土地使用权转无形资产。
10.预收账款较年初增长465.31%,主要是本期跨考教育业务开展良好,预收学费金额较大。
11.其他流动负债较年初增长43.21%,主要是本期发行短期融资券所致。
12、库存股较年初减少51.39%,主要是本期股权激励股份解锁所致。
13.管理费用较上年同期增长70.39%,主要是控股子公司业务规模扩大,人员工资费用增长所致。
14.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304.19%,主要是上本期收到的政府补贴较多。
15.营业外支出较上年同期增长532.17%,主要是本期支付兴宁市水口中学助学捐款。
16.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流出较上年同期增长37.25%,主要是本期控股子公司业务拓展,各项经营性支出较大。
17.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流入较上年同期增长191.93%,主是要本期结构性存款到期收回所致。
18.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流入较上年同期减少43.08%,主要是上期收到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大于本期发行短期融资券及短期借款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收购北京尚学跨考教育科技有限公司70%股权,目前已经完成股权转让及变更注册资本的工商变更登记事宜。北京尚学跨考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2.公司收购上海学尔森文化传播有限公司85%的股权,目前已经完成股权转让及相关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上海学尔森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四、对2015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5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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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七、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证券代码:002325 证券简称:洪涛股份 公告编号:2015-069
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10月28日以电子邮件及送达方式给到各位董事、监事及高管。会议于2015年10月28日在深圳市罗湖区泥岗西洪涛路17号一楼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年新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见2015年10月30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公司2015-071 号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2325 证券简称:洪涛股份 公告编号:2015-070
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监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10月16日发出关于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通知。2015年10月28日在深圳罗湖区泥岗西洪涛路17号一楼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郑安安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表决,作出如下决议:
1、审议并通过《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此公告!
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15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