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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0月30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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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本报告于2015年10月29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85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并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董事长官庆、财务总监曾肇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薛克庆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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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①计算每股收益时,将已计提的优先股股息和永续债利息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中予以扣除。

 ②计算基本每股收益时,将尚未达到解锁条件以及失效并拟回购的限制性股票的影响数从本公司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中扣减。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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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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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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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公司经营情况

 2015年前三季度,公司直面市场压力、加强市场开拓力度、强化企业内部管理、严控经营风险,保持了稳健的发展态势,各项指标稳步增长:

 2015年1-9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113亿元,同比增长8.0%。

 实现毛利699.2亿元,同比增长8.4%。毛利率为11.4%,与上年同期持平。

 实现营业利润336.1亿元,同比增长18.3%。营业利润率为5.5%,同比增加0.5个百分点。

 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90.4亿元,同比增长12.7%。基本每股收益0.60元。

 期末,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1,609亿元,比年初增长15.7%。每股净资产5.36元。

 期内,公司建筑业务新签合同额约9,552亿元,同比下降3.3%。其中,房屋建筑业务新签合同额8,004亿元,同比下降5.1%;基础设施业务新签合同额1,491亿元,同比增长9.2%;勘察设计业务新签合同额57亿元,同比下降20.6%。分地区来看,境内地区新签合同额8,871亿元,同比下降5.8%;境外地区新签合同额681亿元,同比增长50.3%。

 期内,公司建筑业务累计施工面积93,061万平方米,同比增长8.0%;新开工面积16,558万平方米,同比下降28.3%;竣工面积6,514万平方米,同比增长46.1%。

 期内,公司地产业务合约销售额约1,011亿元,同比增长19.4%;合约销售面积约881万平方米,同比增长26.9%。认购销售额约59亿元。

 期内,公司新增土地储备约712万平方米;期末拥有土地储备约7,027万平方米。

 四、重要事项

 4.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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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2015年5月5日和5月15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81次会议和2014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发行不超过20亿美元境外债券,分期发行,具体事宜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转授予董事长及高管组成的工作小组结合“一带一路”项目进展情况以及驻外机构实际资金需求来办理。

 2. 2015年9月19日,公司发布《关于巴哈马大型海岛度假村项目业主破产保护被否决的公告》,项目回归到各方在巴哈马当地依法重整,寻求协商解决状态。目前此项工作仍在积极推进中。

 3. 2015年10月23日,公司下属公司中国海外发展有限公司(0688.HK)之附属公司中海物业集团有限公司,以实物分派、介绍上市的方式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股票代码:02669.HK。详细情况敬请参阅其相关公告。

 4.3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中建总公司承诺,将根据《避免同业竞争协议》避免与公司进行同业竞争。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中建总公司严格履行该承诺。

 2. 中建总公司承诺,对作为出资投入本公司纳入资产评估报告范围的土地使用权和房产,应本公司要求并在本公司的配合下,完成登记至本公司或本公司相关附属企业现有名称之下的相关手续。该项承诺经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变更为无履行期限的承诺。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办理相关土地使用权证和房产所有权证的登记手续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

 3. 中建总公司承诺,对作为出资投入本公司的房地产项目,于本公司设立之前已经确认收入的部分,如未来汇算清缴土地增值税时需补交土地增值税,由中建总公司承担。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中建总公司严格履行该承诺。

 4. 中建总公司承诺,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对于2015年7月8日至2015年8月25日期间增持的本公司股份,在增持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中建总公司严格履行该承诺。

 5. 公司向下属公司中国海外发展出具不竞争承诺,维持《委托管理协议》中同样的内容。报告期内,本公司严格履行该承诺。

 4.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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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601668 股票简称:中国建筑 编号:临2015-056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八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85次会议(“会议”)于2015年10月29日在北京中建大厦A座18层会议室举行。董事长官庆主持会议,董事郑虎、钟瑞明、杨春锦、余海龙出席会议。公司部分监事、高管人员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通知于10月14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会议合法有效。公司5名董事均参与了投票表决,并一致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并一致通过《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三季度财务分析报告》

 二、审议并一致通过《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1668 股票简称:中国建筑 编号:临2015-057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与会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45次会议(“会议”)于2015年10月29日在北京中建大厦A座7层会议室举行,公司5名监事均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三季度财务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15年三季度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未发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在监事会做出本决议前,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与审议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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