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陈道荣、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屈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维龙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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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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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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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构成同比变动情况及原因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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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利润表项目变动情况及原因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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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现金流量表变动情况及原因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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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5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9次会议及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议案,公司拟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募集资金不超过22.3亿元,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已于2015年9月11日获得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并于2015年10月28日,取得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2343号核准文件,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33,019,853股新股,公司将按照批复文件的要求,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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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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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0290 股票简称:华仪电气 编号:临2015-085
债券代码:122100 债券简称:11华仪债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权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华仪电器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华仪集团”)的通知,华仪集团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4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0.76%)于2015年10月28日质押给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质押登记手续。
截至目前,华仪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184,002,5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4.92%,其中已质押的股份为177,3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3.65%。
特此公告。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