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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0月30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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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李蔚、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斌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总会计师徐玉翠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青岛市企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制定了增持本公司股份的计划:自2015年7月10日起3个月内,通过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定向资产管理等方式增持本公司股份,增持金额不低于5000万元,增持比例不高于公司总股本的2%,增持价格不高于7.50元/股;截至2015年10月9日,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期已满,相关增持计划已完成,具体详见公司于2015年10月14日发布的《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结果公告》(编号:临2015-036)。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李蔚

 日期 2015-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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