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139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报库检索
2015年10月30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上海绿庭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俞乃奋、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万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舒畅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1)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大幅变动的原因说明:

 ■

 (2)合并利润表项目大幅变动的原因说明:

 ■

 (3)合并现金流量表项目大幅变动的原因说明: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15年8月7日召开了201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部分境内上市外资股(B 股)股份的议案》,9月19日披露了《上海绿庭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部分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股份报告书》,并于9月30日首次实施了回购,上述内容均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大公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截至本报告日,回购工作正在实施中。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根据承诺事项的内容,绿庭科创通过非公开发行所获得的绿庭投资股份的上市流通时间为2015年9月5日,公司于2015年8月28日披露了《上海绿庭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公告》(临2015-044)。

 绿庭科创在承诺期限内严格履行了承诺。自2015年9月5日起,绿庭科创本次承诺事项消除。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