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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0月30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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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润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王春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范彦喜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邓蓉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

 ■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1.1资产负债表项目变动

 应收账款较期初增加21,038.65万元,增幅35%,主要是赊销业务销售规模扩大及信用期变化所致。

 其他流动资产较期初增加20,096.42万元,增幅39%,主要是投资理财增加所致。

 应付账款较期初减少14,764.99万元,降幅30%,主要是本年应付工程款减少所致。

 3.1.2利润表项目变动

 财务费用较去年同期减少434.39万元,降幅41%,主要是本期贴现息减少及定期存款利息增加所致。

 投资收益较去年同期增加1,846.71万元,增幅2,284%,主要是本报告期收到理财产品收益增加所致。

 3.1.3现金流量表项目变动

 收到的税费返还较去年同期减少108.97万元,降幅71%,主要是本年未收到出口退税所致。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较去年同期增加1,276.66万元,增幅54%,主要是本期收到的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较去年同期增加199,563.8万元,增幅45,750%,主要本年购买理财产品所致。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较去年同期降低8,941.53万元,降幅82%,主要是去年收到股利的承兑汇票收现所致。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较去年同期增加37.25万元,增幅114%,主要是本期处置固定资产增加所致。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较去年同期减少14,941.65万元,降幅100%,主要是去年同期收回出售子公司尾款。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较去年同期增加458万元,增幅30%,主要是本期收到的定存利息增加导致。

 投资支付的现金较去年同期增加177,000万元,增幅412%,主要是本年购买理财产品所致。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较去年同期减少21,000万元,降幅100%,主要是去年偿还借款所致。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较去年同期减少19,974.9万元,降幅100%,主要是本年未支付股利所致。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宜

 (1)2015年8月18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152499号) 。相关内容详见2015年8月19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2015年9月18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52499】号)。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所列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并按反馈意见要求对有关问题进行了说明和论证分析,公开披露《华润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并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申请反馈意见的回复》,前述相关反馈意见回复资料已于10月8日报送中国证监会。相关内容详见2015年9月22日、9月23日、9月30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委托理财情况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3.3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证券代码:600062 证券简称:华润双鹤 公告编号:临2015-047

 华润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10月2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15年10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到11名,亲自出席会议的董事11名。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正文

 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关于收购济南利民制药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议案

 根据公司整体战略规划和经营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利用自有资金收购济南利民制药有限责任公司60%的股权,收购价格为7.134亿元。授权公司总裁负责组织实施本次股权收购项目相关工作。

 具体《关于收购济南利民制药有限责任公司60%股权的公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意见:同意。

 3、关于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议案

 具体《关于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通知》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上网公告附件

 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华润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0月30日

 报备文件: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0062 证券简称:华润双鹤公告编号:临2015-048

 华润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5年1-9月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市公司分行业信息披露指引《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七号——医药制造》及《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现将公司2015年1-9月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情况数据披露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注:本表中的数据,最终以公司定期报告数据为准。

 特此公告。

 华润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0062 证券简称:华润双鹤 公告编号:临2015-049

 华润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济南利民制药有限责任公司60%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公司拟收购济南利民制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济南利民”) 60%的股权,收购价格为人民币7.134亿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收购”)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本次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交易概述

 1、交易基本情况

 公司拟收购满其选等21名自然人持有的济南利民60%的股权(以下简称“交易标的”),交易价格为人民币7.134亿元,交易价格与账面值相比溢价326%;本次股权转让协议拟于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择期签署。

 2、本次收购事项经公司2015年10月27日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收购济南利民制药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议案》,并授权公司总裁负责组织实施本次股权收购相关项目工作,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收购济南利民60%的股权,符合公司发展战略;交易完成后将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和综合竞争力。董事会对本议案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本次股权转让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评估假设前提合理,评估定价公允,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或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股权转让涉及的审计、评估机构均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证书;该两家机构及其经办审计师、评估师与本次股权转让所涉及的相关当事方除业务关系外,无其他关联关系,不存在现实的及预期的利益或冲突,本次审计、评估机构的选聘程序合规,审计、评估机构具有充分的独立性。

 3、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相关股权转让协议拟于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择期签署。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公司董事会已对交易对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及其交易履约能力进行了必要的尽职调查,了解并掌握了其基本情况及交易履约能力。

 1、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

 2、交易对方与本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

 (1)交易标的名称:满其选等21名自然人持有的济南利民60%的股权,具体明细如下:

 ■

 (2)权属状况说明:本次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形。

 (3)济南利民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济南利民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营业执照号:370181000002076

 注册地址:章丘市龙泉路777号

 法定代表人:满其选

 注册资本:人民币2,385万元

 成立日期:2001年

 经营范围:西药的制造、销售【小容量注射剂(含激素类)、片剂、硬胶囊剂、原料药(兰索拉唑)】(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

 注:上表中股权比列系四舍五入数据。

 (4)本次收购涉及的有优先受让权的其他股东已书面确认放弃优先受让权。

 (5)济南利民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根据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信会师报字[2015]第250370号):截至2014年12月31日,济南利民总资产49,318.89万元,净资产24,757.44万元;2014年实现营业收入51,076.22万元,净利润5,764.60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5,569.08万元。截至2015年6月30日,济南利民总资产48,648.34万元,净资产27,929.13万元;2015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26,198.91万元,净利润3,474.69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3,378.31万元。

 (6)济南利民主要产品最近一年情况:

 ■

 2、交易标的评估情况

 根据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的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企业价值评估报告书(沪东洲资评报字【2015】第0674053号):以2015年6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按照资产基础法评估,济南利民在基准日市场状况下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值为39,497.07万元,比审计后账面净资产增值额11,567.94万元,增值率41.42%。按照收益法评估,济南利民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值为119,100.00万元,比审计后账面净资产增值91,170.87万元,增值率326.44%。

 3、交易标的的定价情况及公平合理性分析

 根据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0674053】号《企业价值评估报告书》所载济南利民截至基准日的评估结果为基础,经各方公平协商确定,济南利民60%股权转让价款为人民币7.134亿元。

 本次评估机构具备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具有相关性,评估实施了必要的评估程序。鉴于本次评估目的,考虑到济南利民是化学药品制剂制造行业,是一家高新技术企业,企业的主要价值除了固定资产、营运资金等有形资源之外,还应包含企业业务网络、服务能力、人才团队、品牌优势等重要的无形资源的贡献,收益法评估的途径能够客观、合理地反映评估对象的价值,故以收益法的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评估结果客观、公正地反映了评估基准日评估对象的实际状况,评估结果具备合理性;在评估基础上经交易双方协商确定的标的资产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或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四、交易合同主要内容及履约安排

 1、本次收购相关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条款:

 (1)合同主体:华润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及满其选等21名自然人

 (2)交易价格:总计人民币7.134亿元,本次交易标的转让方按其持股比例获得相应转让价款

 (3)支付方式:现金

 (4)支付期限:分两期支付,首期于股权转让协议生效日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股权转让价款的50%,合计35,670万元;二期于完成本次股权转让在主管工商机关的登记程序之日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股权转让价款的剩余50%,合计35,670万元。

 (5)股权交割安排:协议生效之日起的30个工作日内完成本次股权转让所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6)合同的生效条件:

 具体条款内容如下:

 “本协议经转让方和受让方有效签署。如签署人为公司的,经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司印章;如签署人为自然人的,经其亲笔签名;

 就某一转让方而言,其就本次股权转让事项提前30日通知了遗留股东和目标公司的其他股东,并取得遗留股东和目标公司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及同意本次股权转让的书面确认函;

 受让方均履行其内部决策程序,批准本次股权转让有关事宜;

 各转让方已经就其有权向受让方转让其持有的目标股权的有关事项向受让方提供并出具了受让方认可的承诺、保证、授权文件。”

 (7)违约责任:

 具体条款内容如下:

 “如果转让方违反本协议未能在本协议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完毕股权转让手续并完成主管工商机关的登记程序,转让方和遗留股东应当赔偿受让方损失,损失按股权转让价款每日万分之一计算。前述赔偿不足以弥补受让方全部损失的,转让方和遗留股东还应当向受让方作出足额补偿。各转让方和遗留股东之间承担共同连带责任。

 如果受让方违反本协议未能在本协议规定的时间内支付股权转让价款,受让方应当赔偿转让方损失,损失按应付未付股权转让价款每日万分之一计算。前述赔偿不足以弥补转让方全部损失的,受让方还应当向转让方作出足额补偿。

 若目标公司的或有负债成为实际债务,目标公司或有风险实际发生,则转让方应根据本协议承担目标公司债务并支付资金,且向受让方进行赔偿并支付资金。

 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本协议任何一方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声明、承诺、陈述或保证在实质性方面不真实或不准确或无效或误导的,违约方应对履约方由于违约方违反本协议而发生的损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本协议任何一方因违反或不履行本协议项下任何或全部义务而给其他方造成实际损失时,违约方有义务为此做出足额补偿。

 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因违约方的违约行为导致纠纷的,违约方还应承担守约方支出的诉讼费用、合理的律师费用及差旅费用。

 本协议项下转让方应当承担的各项责任均由各转让方承担共同连带责任。”

 五、涉及收购资产的其他安排

 1、本次交易资产涉及的土地租赁情况:2014年5月7日,济南利民与章丘市明水街道办事处查旧村民委员会签署《协议书》,由济南利民租用明水街道办事处查旧村民委员会土地共计5.8亩,租赁到期日2064年5月6日,租赁费为278,400元。

 2、交易完成后将不会产生关联交易,不会与关联人产生同业竞争。

 3、济南利民具备独立的业务生产能力与自主经营能力,本次交易实施后,与本公司及其关联人能够在人员、资产、财务上保持独立,将不存在不能保证独立性、不能自主经营的情形。

 4、收购资产的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六、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交易的目的

 本次交易符合公司整体战略规划,有利于实现公司业务布局和并购外延式增长,构建心脑血管全品类的产品群,加速精神/神经、麻醉领域新品落地,增强招商代理客户资源和营销实力,补充缓控释产品剂型;有助于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提高公司在行业内的竞争实力,对于公司长远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本次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持续经营和资产状况无不良影响。

 2、本次交易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次交易使用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由此将导致公司现金流减少,增加财务风险;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经营风险、管理风险和技术风险等,公司将会积极及时采取措施控制风险、化解风险。

 本次交易完成后,济南利民将成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根据济南利民遗留股东承诺,济南利民在2015年、2016年、2017年各年净利润扣除济南利民当年处置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净收益后的金额,分别不低于6,700万元、7,730万元、8,930万元。前述盈利预测存在不确定性,具体盈利情况以本公司聘请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数据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3、济南利民存在对外担保情形

 2014年7月24日,济南利民与章丘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自2014年7月24日至2016年7月20日止,济南利民为济南宏金龙印务有限公司与章丘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办理约定的各类业务所形成的债权提供最高额1,155万元的担保,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济南宏金龙印务有限公司为济南利民的原材料供应商。截至2015年9月30日,济南利民实际对济南宏金龙印务有限公司担保余额700万元,济南宏金龙印务有限公司对济南利民担保金额为2,000万元。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一)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济南利民制药有限责任公司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三)华润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济南利民制药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涉及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华润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0月30日

 报备文件

 (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二)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三)股权转让协议(草案)

 (四)会计师事务所的证券从业资格证书

 (五)评估机构的证券从业资格证书

 证券代码:600062 证券简称:华润双鹤 公告编号:临2015- 050

 华润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第1条

 第2条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11月16日

 股权登记日:2015年11月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年11月16日上午10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望京利泽东二路1号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11月16日至2015年11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第1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已于2015年10月30日刊登在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传真或现场方式

 (二)登记时间:2015年11月9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

 (三)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310房间)

 注: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六、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010-64742227转655

 2、传真:010-64398086

 3、联系人:范彦喜、郑丽红

 4、邮编:100102

 5、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利泽东二路1号

 (二)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华润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0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华润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11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062 证券简称:华润双鹤 公告编号:临2015-051

 华润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10月2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2015年10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到5名,亲自出席会议的监事5名。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正文

 公司监事会对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正文进行了审核,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报告内容及格式符合监管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地反映公司报告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关于收购济南利民制药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议案

 根据公司整体战略规划和经营需要,会议同意公司利用自有资金收购济南利民制药有限责任公司60%的股权,收购价格为7.134亿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华润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年10月30日

 报备文件: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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