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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0月30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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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代码:002305 股票简称:南国置业 公告编号: 2015-079号

 武汉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竞得土地使用权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15年10月28日,为增加土地储备、增强持续发展能力,武汉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控股股东中国电建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建地产”)联合参加了南京市国土资源局组织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活动,成功竞得位于南京市鼓楼区编号为NO.2015G38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成交确认书》。

 一、主要内容

 1、合同主体:武汉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电建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与南京市国土资源局;

 2、土地编号:南京NO.2015G38;

 3、成交价格:人民币26.6亿元。

 二、履约能力分析

 1、公司是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企业,经过多年商业地产开发运营实践和积累,公司已成长为区域有影响力的商业地产开发商和运营商。2014年上半年,电建地产成为公司的控股股东,进一步提升了公司的项目获取能力、基础管理能力及资金实力,具有履行本合同的能力。

 2、中国电建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22号

 法定代表人:夏进

 注册资本:600,000万元人民币

 电建地产是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下属企业。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是中央管理的、跨国经营的综合性大型企业,其业务遍布世界四十多个国家和地区,在国际和国内享有良好声誉,系具有房地产主业的十六家中央企业之一。电建地产拥有房地产开发企业壹级资质,资信等级AAA级。依托强大的资源优势、技术力量、资本支持和信用平台,电建地产以房地产开发与经营为核心业务,大力实施跨地域发展战略,成为面向全国市场,集土地开发、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为一体的,产品覆盖住宅、写字楼、零售物业、酒店等多种物业的房地产品牌综合运营商。目前已先后在北京、上海、天津、南京、成都、贵阳、绵阳、都江堰、昆明、长沙、武汉、唐山、抚顺、郑州、三亚、林芝等城市进行房地产开发,品牌实力日渐彰显,电建地产及旗下项目多次获得各级政府及相关机构的高度评价。

 电建地产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综上,董事会认为,公司及电建地产具有较好的经营实力及管理经验,均具备履约能力。

 特此公告。

 武汉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月三十日

 股票代码:002305 股票简称:南国置业 公告编号: 2015-080号

 武汉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符合深交所转让条件的无异议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武汉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0月28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关于武汉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符合深交所转让条件的无异议函》(深证函【2015】492号),就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事项函复如下:

 一、深交所对公司申请确认发行面值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的武汉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债券”)符合深交所转让条件无异议。

 二、无异议函不表明深交所对债券的投资风险或者收益等作出判断或者保证。公司应当确保参与债券认购的投资者符合深交所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规定,并向其充分揭示风险。

 三、公司发行债券应当按照报送深交所的相关文件进行,如发行人相关情况或债券法律文件在无异议函出具之后发生重大变化,应当及时向深交所报告。

 四、公司应当自无异议函出具之日起12个月内正式向深交所提交转让申请文件,逾期未提交的,无异议函自动失效。

 公司董事会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上述无异议函的要求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在上述无异议函规定的有效期内,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武汉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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