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766 股票简称:通化金马 公告编号:2015-81
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2015年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5年第八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5年10月23日以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全体董事。
2. 2015年10月28日上午9时在公司五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
3.会议应到董事6人,实到董事6人。
4.会议由董事长刘立成先生主持。监事会成员及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关于《公司与通化市房屋征收经办中心签署<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与通化市房屋征收经办中心签署《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并授权公司经营层签署相关协议并办理相关手续。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签署《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的独立意见。
《关于<签署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的公告》及《独立董事相关独立意见》具体内容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会议以6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通化市房屋征收经办中心签署<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的议案》。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相关独立意见》;
3.《房屋征收补偿协议》;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0766 证券简称:通化金马 公告编号:2015-82
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1、根据通化市城市建设及棚户区改造规划,通化市房屋征收经办中心需征收我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通化神源药业有限公司厂房及附属设施。公司董事会同意与通化市房屋征收经办中心签署《房屋征收补偿协议》。
通化市房屋征收经办中心申请评估公司对通化神源药业有限公司厂房进行评估测算暂列6500万元补偿费用。待公司与通化市房屋征收经办中心共同另行选择具有三级以上资质评估机构重新进行评估测算后,最终确定补偿额度。
通化市房屋征收经办中心先期支付给公司厂房征收补偿款2000万元,剩余补偿款将于2016年3月31日前一次性支付给本公司。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2015年10月28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5年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通化市房屋征收经办中心签署《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与通化市房屋征收经办中心签署《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并授权公司经营层签署相关协议并办理相关手续。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签署《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的独立意见。
《第八届董事会2015年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及《独立董事相关独立意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通化市城乡建设局为通化市人民政府派出机构,通化市房屋征收经办中心为通化市城乡建设局的下属部门,负责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并对委托实施的房屋征收与补偿行为监督。
通化市房屋征收经办中心与公司及通化神源药业有限公司及公司发起人股东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以及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被征收的通化神源药业有限公司厂房建筑面积总计17443.4平方米(产权部门登记7990.78平方米),企业总占地面积29606平方米。
2、在协议签署日之前通化神源药业有限公司没有在本次转让涉及的资产上设置任何抵押、质押、留置、保证或任何第三方权益,也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以及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的情况。
3、本次资产转让交易事项不涉及债权债务转移。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通化市房屋征收经办中心申请评估公司对通化神源药业有限公司厂房进行评估测算暂列6500万元补偿费用。待公司与通化市房屋征收经办中心共同另行选择具有三级以上资质评估机构重新进行评估测算后,最终确定补偿额度。
通化市房屋征收经办中心先期支付给公司厂房征收补偿款2000万元,剩余补偿款将于2016年3月31日前一次性支付给本公司。
五、涉及转让资产的其他安排
1、本次交易完成后,不会因此而产生关联交易。
2、本次交易不涉及土地租赁、债务重组等情况;此次如涉及转让资产的人员变动,则按照《劳动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合理安置。
六、出售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2014年12月10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收购公司全资子公司通化神源药业有限公司21个药品文号的议案》,目前,通化神源药业有限公司21个药品已全部转入本公司。本次通化市房屋征收经办中心征收通化神源药业有限公司厂房及附属设施对公司生产经营影响较小。
2、由于具体补偿总金额尚需有资质评估机构测算后确定,公司暂将通化市房屋征收经办中心先期支付给公司厂房征收补偿款2000万元作为专项应付款处理,对本年度损益暂无影响。
公司董事会将积极关注该事宜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房屋征收补偿协议。
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