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 年10月28日公开披露了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因公司工作人员疏忽,在编制合并工作底稿时误将已注销子公司青岛明牌盛商贸有限公司原数据列入,现对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中披露的相关内容予以更正:
更正事项一:
对《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之“第四节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中部分项目的“期末余额”数据进行更正。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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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事项二:
对《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之“第四节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3、合并本报告期利润表”中部分项目的“本期发生额”数据进行更正。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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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事项三:
对《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之“第四节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5、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中部分项目的“本期发生额”数据进行更正。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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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事项四 :
对《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之“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中部分项目及数据进行更正。
对《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的上述内容做相同更正。
更正前: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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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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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后: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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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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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事项五 :
对《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之“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中部分项目及数据进行更正。
对《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的上述内容做相同更正。
更正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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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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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更正未对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业绩造成重大影响。更正后的公司《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和《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敬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公司对因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今后将加强公告的编制审核,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特此公告。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