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董事长孙彦广、总经理胡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光浩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杨光浩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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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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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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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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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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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560 证券简称:金自天正 编号:临2015-020
北京金自天正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通知发出的时间和方式
北京金自天正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10月17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和口头方式通知全体董事。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北京金自天正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5年10月27日在公司综合楼八楼大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孙彦广先生主持,公司5名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对本次会议审议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会议以记名和书面方式进行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1、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
2、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公司证券投资管理办法》。
《公司证券投资管理办法》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3、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开展资金运作业务的议案》。
为促进公司稳健发展,提高公司金融投资收益,促进公司资金运作业务的规范化和常态化,公司决定以不超过5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范围包括股票、基金、债券;5000万元的额度在审批期限内可滚动使用;审批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截至。董事会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决定公司2500万元以上、5000万以下的风险投资权以及公司总经理2500万元以下的风险投资权。
公司三位独立董事刘红霞、孙建科、耿芙蓉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开展资金运作业务,是在满足主营业务资金需求和严格风险控制的前提下进行,有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经营业绩做出贡献,为公司股东谋取投资回报。同时,有助于公司更加深入全面地了解和参与资本市场运作,有利于公司资本运作平台的建立和完善。因此,开展资金运作业务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开展该项业务。
详见《关于开展资金运作业务的公告》
北京金自天正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0560 证券简称:金自天正 公告编号:临2015-021
北京金自天正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资金运作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5 年10 月27日,北京金自天正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北京金自天正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资金运作业务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且不构成关联交易,
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公司开展该项业务的独立意见。
一、业务概述
1、投资原则
(1)促进公司资金运作业务的规范化和常态化,加强投资决策的计划性和科学性。
(2)严格按照《北京金自天正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加强投资风险控制。
2、投资方向
(1)股票;
(2)基金;
(3)债券。
3、投资额度
以不超过5000万元的额度投资上述产品,在审批期限内可滚动使用。
4、审批期限
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截至。
5、资金来源
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
6、资金审批
单笔金额在2500 万元以下的由公司总经理负责资金审批,单笔金额超过2500万元的由公司董事长负责资金审批。
二、业务目的
在满足公司主营业务资金需求和严格风险控制的前提下开展资金运作业务,有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经营业绩做出贡献,为公司股东谋取投资回报。同时,有助于公司更加深入全面地了解和参与资本市场运作,有利于公司资本运作平台的建立和完善。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开展证券投资业务的风险与收益,以及未来的资金需求进行了预估与测算,相应资金的使用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与主营业务的发展,并且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
四、风险控制
公司将严格执行《北京金自天正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管理办法》的规定,按照决策、执行、监督等职能分离的原则进行此类业务的具体操作,确保相关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着重考虑收益和风险的匹配性,把资金安全放在首位,定期关注投资资金的相关情况,确保资金到期收回。同时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相关产品的投资及损益情况。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开展资金运作业务,是在满足主营业务资金需求和严格风险控制的前提
下进行,有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经营业绩做出贡献,为公司股东
谋取投资回报。同时,有助于公司更加深入全面地了解和参与资本市场运作,有
利于公司资本运作平台的建立和完善。因此,开展资金运作业务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开展该项业务。
特此公告。
北京金自天正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10 月29 日
公司代码:600560 公司简称:金自天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