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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0月29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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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129 证券简称:中环股份 公告编号:2015-104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张旭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贡胜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龚军力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

 注:公司围绕核心技术,加强技术创新和新产品开发,提高产品市场竞争力,同时,利用独有知识产权的半导体级CFZ单晶硅片和太阳能级CFZ单晶硅片分别引领功率半导体市场、高端太阳能硅片市场并获得了天津滨海高新技术开发区相关部门4,000万元的资金支持,提升了公司的盈利能力。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高效光伏电站项目进展:

 ■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四、对2015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5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002129 证券简称:中环股份 公告编号:2015-102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15年10月27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文件以电子邮件送达各位董事、监事。董事应参会10人,实际参会10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会议表决以董事填写《表决票》的记名表决及传真方式进行,在公司一名监事监督下统计表决结果。本次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

 详见公司登载于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票10票,赞成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投资组建天津环美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

 详见公司刊载于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投资组建天津环美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公告》。

 表决票10票,赞成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投资设立呼和浩特市曙光新能源有限公司的议案》

 详见公司刊载于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投资设立呼和浩特市曙光新能源有限公司的公告》。

 表决票10票,赞成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申请银行授信的议案》

 1、公司拟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20,000万元人民币,敞口额度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期限一年,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2、公司拟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敞口额度不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期限一年,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表决票10票,赞成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申请银行贷款提供担保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详见公司登载于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为子公司申请银行贷款提供担保及关联交易的公告》。

 (1)《关于为华夏聚光申请银行贷款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票9票,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关联董事沈浩平先生对此子议案回避表决。

 (2)《关于为环欧国际申请银行贷款提供担保暨的议案》

 表决票10票,赞成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此议案还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六、审议通过《关于董事长变动的议案》

 详见公司刊载于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长变动的公告》。

 表决票7票,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关联董事张旭光先生、沈浩平先生及独立董事陆郝安先生对此议案回避表决。此议案还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002091 证券简称:中环股份 公告编号:2015-103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5年10月27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文件以电子邮件送达各位监事。监事应参会3人,实际参会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会议表决以监事填写《表决票》的记名表决及传真方式进行。本次会议决议如下:

 审议通过《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

 详见公司登载于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监事会全体成员一致认为: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票3票,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002129 证券简称:中环股份 公告编号:2015-105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组建天津环美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投资基本情况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日本G.M.G ECOENERGY CO.,LTD(以下简称:G.M.G公司)共同出资组建天津环美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董事会审议表决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组建天津环美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与日本G.M.G公司共同投资组建天津环美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3、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股票上市股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投资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审议决策事项。

 4、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合作方情况介绍

 G.M.G公司,系G.M.G(集团)有限公司的日本子公司,于2000年2月注册成立。主要研发、生产太阳能、风能等新型能源相关产品、成套设备、相关配件及软件、太阳能发电站的设计、建设应用,销售自产产品,提供相关售后服务及太阳能技术咨询服务。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投资组建天津环美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相关事宜如下:

 1、公司名称(拟):天津环美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拟):7,000万元

 3、出资比例(拟):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48.57%;

 G.M.G ECOENERGY CO., LTD 持股比例51.43%。

 4、注册地址(拟):天津市西青区华科大街3号

 5、经营范围(拟):半导体材料、半导体器件及相关产品、太阳能材料、太阳能硅棒(锭)和硅片及相关产品、太阳能电池片、电池组件等的开发、生产、销售及相关技术咨询服务;上述相关生产设备及零部件的开发、生产、销售;太阳能光伏电站项目、风能项目的技术开发及管理;新材料、电子信息、机电一体化的技术开发、咨询、服务及转让。(以登记机关核发的营业执照记载项目为准,涉及许可审批的经营范围及期限以许可审批机关核定的为准)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投资组建天津环美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将进一步实现公司“全国化产业布局、全球化商业布局”的发展战略,提高公司在新能源光伏领域的竞争力,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增强公司可持续发展的综合实力。

 2、合作双方尚需履行相关决策、审批等程序,以生效后合资合同为准。

 3、公司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002129 证券简称:中环股份 公告编号:2015-106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设立呼和浩特市曙光新能源有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投资基本情况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中环能源(内蒙古)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环能源”)拟在项目开发地呼和浩特市投资设立呼和浩特市曙光新能源有限公司,作为赛罕区光伏电站项目的实施主体开展项目建设及运营工作。

 2、董事会审议表决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呼和浩特市曙光新能源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投资设立呼和浩特市曙光新能源有限公司。

 3、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拟):呼和浩特市曙光新能源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拟):7,531万元

 3、注册地址(拟):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金桥经济开发区宝力尔街

 4、出资比例(拟):中环能源(内蒙古)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00%

 5、法定代表人(拟):鄂亦农

 6、经营范围(拟):太阳能光伏电站项目的开发、投资、建设和经营管理;电能的生产和销售;光伏电站的综合利用及经营;光伏发电技术咨询服务;光伏发电物资、设备采购。(以登记机关核发的营业执照记载项目为准,涉及许可审批的经营范围及期限以许可审批机关核定的为准)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投资设立呼和浩特市曙光新能源有限公司,作为赛罕区光伏电站项目的实施主体,开展项目地光伏电站项目的建设及运营工作。

 2、公司投资设立项目公司有利于加快公司在内蒙古地区新能源电站项目的运作实施,以提高公司高效光伏电站的市场运营空间。

 3、公司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002129 证券简称:中环股份 公告编号:2015-107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申请

 银行贷款提供担保及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担保事项的简要情况

 (1)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环股份”)子公司华夏聚光(内蒙古)光伏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聚光”),拟向中国建设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25,000万元人民币,期限一年。

 以上贷款由公司提供担保,并对其到期偿付承担连带责任。华夏聚光拟用现有及未来的生产设备、土地使用权和厂房作为反担保并承诺支付公司贷款金额2%的担保费用。

 (2)公司子公司天津环欧国际硅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欧国际”),拟向中信银行天津分行申请贸易融资额度3,000万元人民币,期限一年。

 以上融资由公司提供担保,并对其到期偿付承担连带责任。

 2、本次披露的对外担保进展情况

 本次担保的议案《关于为子公司申请银行贷款提供担保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已经公司2015年10月27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沈浩平先生对华夏聚光申请贷款25,000万元的事项进行了回避表决。

 以上事项还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华夏聚光2013年11月11日注册成立。

 名称:华夏聚光(内蒙古)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住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金桥经济开发区宝力尔街

 法人代表:沈浩平

 注册资本:40,000万元人民币

 业务范围:光伏系统的生产、销售、研发及相关技术咨询服务,光伏项目的相关技术咨询服务。

 截止2014年12月31日,华夏聚光总资产75,427.56万元,净资产39,194.01万元,2014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实现净利润-805.99万元(经中审华寅五洲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2、环欧国际成立于2011年7月14日。

 名称:天津环欧国际硅材料有限公司

 住所:天津东疆保税港区美洲路一期封关区内

 法人代表:王彦君

 注册资本:46,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法律、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应经审批的未获批准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未规定审批的自主经营。

 截止2014年12月31日,环欧国际总资产226,925.52万元,净资产42,459.03 万元,2014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600,591.46 万元,实现净利润4,411.98 万元(经中审华寅五洲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三、董事会意见

 华夏聚光、环欧国际具备偿还债务的能力,本次申请银行贷款主要是用于满足该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是根据其经营目标及资金需求情况确定的,有利于其长效、有序发展,公司为其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四、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为子公司申请银行贷款提供担保及关联交易事项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本次担保是为了支持该公司各业务更好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1)上述关联交易已经中环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中环股份《公司章程》等有关审议程序和审批权限的规定;

 (2)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为支持参股公司发展为其银行贷款提供的有偿担保,参股公司拟用其生产设备、土地使用权等作为反担保并承诺支付公司贷款金额2%的担保费用。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保荐机构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除本次新增担保,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额315,986万元,实际累计对外担保额为216,072.18万元。本次担保后,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额为人民币343,986万元(其中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为318,986万元,为参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为25,000万元),占2014年末公司经中审华寅五洲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归属母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为52.54%。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先认可函;

 3、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4、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为子公司申请银行贷款提供担保及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002129 证券简称:中环股份 公告编号:2015-108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长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长张旭光先生因工作及年龄的原因,不再担任公司董事长、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召集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等职务,离职后不在公司及子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现拟聘任公司董事、总经理沈浩平先生担任董事长、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召集人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公司独立董事陆郝安先生担任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职务。公司董事会人数不会因张旭光先生的离任而低于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最低法定人数,不会影响董事会的正常工作。

 公司及董事会对张旭光先生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兢兢业业的工作以及在公司发展过程中所作出的重要贡献表示诚挚的敬意与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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