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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0月29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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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持有的长期停牌股票调整估值方法的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持有的长期停牌股票调整估值方法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中国证监会发 [2008]第38号)、中国证券业协会基金估值工作小组《关于停牌股票估值的参考方法》以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关于发布中基协(AMAC)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中基协发[2013] 第13号)的有关规定,经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托管银行协商一致,决定于2015年10月28日起对本公司旗下基金所持有”香江控股”(股票代码600162)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并采用中基协AMAC行业指数作为计算依据。

 在"香江控股"复牌且其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恢复按市场价格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0月29日

 博时月月薪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自动赎回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10月29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注: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自动赎回期为运作周期内每个自然月的第一个工作日,共1个工作日。本次自动赎回期的时间为2015年11月2日。本基金在自动赎回期按基金合同约定的规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自动赎回折算后新增的基金份额。自动赎回期不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主动赎回,亦不接受投资人的申购。

 2、本次自动赎回期相关业务说明

 在本次自动赎回期,即2015年11月2日收市后,本基金净值将以已实现收益(为正时)为上限,进行基金份额的折算;注册登记机构自动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发起当期折算新增份额的赎回业务;自动赎回期不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主动赎回,亦不接受投资人的申购。

 3、基金份额净值公告的披露安排

 本基金封闭期内,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公告一次基金资产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开放期内,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在每个自动赎回期,基金管理人将进行基金份额折算,在实施基金份额折算后,折算日折算前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本基金的折算比例的具体计算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4、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2013 年6月28日的《上海证券报》和2013年7月2日的《中国证券报》上的《博时月月薪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或相关代销机构查阅相关资料。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0月29日

 关于博时月月薪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自动赎回期折算方案提示性公告

 根据《博时月月薪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及《博时月月薪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规定,博时月月薪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在每个自动赎回期,基金管理人将进行基金份额折算。现将折算的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折算基准日

 2015年11月2日为本基金自动赎回期,亦是本基金本次自动赎回期折算的折算基准日。

 二、折算对象

 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登记在册的本基金所有份额

 三、折算方式

 折算基准日日终,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做出调整,以已实现收益(为正时)为上限折算基金份额,由登记机构自动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发起折算新增份额的赎回业务。

 本基金的折算比例=折算基准日基金净值/(折算基准日基金净值—拟强制赎回的金额)

 本基金的折算比例采用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到小数点后八位,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在实施基金份额折算后,折算日折算前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本基金的折算比例的具体计算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0月29日

 关于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代销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参加其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自2015年11月02日起,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的部分开放式基金将参加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证券”)的费率优惠活动,详情如下:

 一、费率优惠

 1. 适用期限

 自2015年11月02日(法定基金交易日)起,结束时间以银河证券公告为准。

 2. 适用投资者范围

 本活动适用于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并通过银河证券办理上述开放式基金申购及定投业务的投资者。

 3. 费率优惠内容

 投资者通过银河证券申购或定投本公司管理的且由银河证券代销的开放式基金时,可以享受银河证券公告的费率优惠,具体折扣费率以银河证券公告为准。各基金费率请详见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二、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网址:http://www.chinastock.com.cn/

 客户服务电话:95551或4008-888-888

 2.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网址:www.bosera.com

 博时一线通:95105568(免长途费)

 三、重要提示

 1、本优惠仅适用于处于正常申购期的基金(前端收费模式)的申购手续费,不包括各基金的后端收费模式的申购手续费,也不包括基金转换业务等其他业务的基金手续费。

 2、本次优惠活动期间,业务办理的具体时间、流程以银河证券的安排和规定为准。

 3、本次优惠活动的解释权归银河证券所有。

 4、投资者欲了解上述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或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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