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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0月29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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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期短期融资券发行结果公告

 证券代码:600587 证券简称:新华医疗 编号:临 2015-060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期短期融资券发行结果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14 年 12 月 29日召开 201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申请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同意公司拟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 )申请注册发行本金总额不超过 10亿元人民币(含 10 亿元人民币)的短期融资券。 

 2015 年 9 月 24 日,公司收到交易商协会出具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15]CP371号) ,同意接受公司金额为 10亿元的短期融资券注册,注册额度自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2 年内有效。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短期融资券,首期发行应在注册后 2 个月内完成,后续发行应提前 2 个工作日向交易商协会备案。

 公司已于 2015 年 10 月 27 日完成了 2015 年第一期短期融资券(以下简称“本期短融”)的发行。本期短融发行额为2亿元人民币,期限为366天,单位面值为100元人民币,年利率为3.68%。本期短融由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组织承销,通过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向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本期短融募集资金主要用于置换本公司银行贷款。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0587 证券简称:新华医疗 编号:临2015-058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华医疗”)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5年10月18日以书面方式通知全体董事。据此通知,会议于2015年10月28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应参加董事九人,实到九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赵毅新女士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第二次延期复牌的议案》。

 鉴于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项目涉及拟收购医疗器械(包括设备和耗材)、医疗服务(包括专科医院)等行业的资产,目前正在审计评估且工作量较大,该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规范上市公司筹划非公开发行股份停复牌及相关事项的通知》(上证发[2014]78号)的规定,同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第二次延期复牌,延期复牌时间为20天,从2015年10月29日至2015年11月17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十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587 证券简称:新华医疗 编号:临 2015-059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暨延期复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因正在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公司股票自2015年10月8 日起停牌,公司并于2015年10月9日发布《重大事项停牌公告》,2015年10月15日发布《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进展暨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司此次非公开发行涉及拟收购医疗器械(包括设备和耗材)、医疗服务(包括专科医院)等行业的资产,目前正在审计评估且工作量较大,该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2015年10月22日公司发布《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进展暨延期复牌的公告》,经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10月22日起继续停牌。  

 鉴于此次非公开发行涉及拟收购医疗器械(包括设备和耗材)、医疗服务(包括专科医院)等行业的资产,目前正在审计评估且工作量较大,该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第二次延期复牌。

 一、关于延期复牌的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5年10月28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参加本次会议的董事应到九人,实到九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赵毅新女士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第二次延期复牌的议案》。

 与会董事一致认为,鉴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涉及拟收购医疗器械(包括设备和耗材)、医疗服务(包括专科医院)等行业的资产,目前正在审计评估且工作量较大,同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第二次延期复牌,延期复牌时间为20天,自2015年10月29日至2015年11月17日。如公司在2015年11月17日以前完成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的全部论证和准备工作,公司将申请提前复牌并披露非公开发行方案。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相关事项的进程

 (一)公司非公开发行方案已确定事项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拟向不超过十名境内投资者发行股份,本次发行的股份将自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二)公司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及进展情况

 公司此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主要用于以下项目:

 (1)高温灭菌耗材项目;

 (2)新型加速器研发及中试项目;

 (3)血液透析机、透析器研发及中试项目;

 (4)智能制造及信息化项目;

 (5)偿还银行贷款;

 (6)补充流动资金;

 (7)拟收购资产(湖南省一家医疗服务机构)。

 停牌期间,公司对上述项目的可行性进行了论证,完成了部分项目的环评、能评等工作,公司工作人员与中介机构目前正在对拟收购资产进行尽职调查和审计评估。

 (三)与意向投资者的沟通情况

 停牌期间,公司向控股股东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就此次非公开发行方案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汇报和沟通,公司控股股东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拟参与公司此次非公开发行,同时,公司与潜在投资者进行了接洽和沟通。

 截止目前,公司与各中介机构正全面推进各项准备工作。

 三、已确定的非公开发行方案和尚无法确定内容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方式是向不超过十名特定对象以锁定价格的方式发行,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拟用于项目投资、收购资产及补充流动资金等。截止目前,公司此次非公开发行的部分项目内容正在论证中,存在不确定性,主要包括:

 1、公司此次拟收购资产的审计评估尚未完成

 因本次非公开发行涉及拟收购资产的审计评估且工作量较大,截至本公告日,标的资产的审计评估尚未完成,与标的资产的收购协议尚未签订,因此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2、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投资者尚未最终确定

 公司此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方式为向不超过十名特定对象以锁定价格的方式发行,公司需要一定时间与意向投资者就非公开发行事宜进行充分沟通和协商。此外,意向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投资者尚需履行其内部的投资评估和审核程序,其最终是否认购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鉴于上述原因,公司目前仍无法最终确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具体方案,该事项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四、尽快消除继续停牌情形的方案

 1、公司与中介机构将积极推进对拟收购资产的审计评估,确定最终收购协议,全面分析、论证收购资产的可行性,并尽快确定项目细节及具体实施方案。

 2、公司将加快与意向投资者的沟通,尽快确定意向投资者的参与比例。

 五、继续停牌天数

 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切实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5年10月29日至 2015年11月17日继续停牌。如公司在2015年11月17日以前完成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的全部论证和准备工作,公司将申请提前复牌并披露非公开发行方案。

 停牌期间,公司将加快推进相关工作,并于本次股票停牌之日起的5个工作日内(含停牌当日)公告相关进展。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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