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5年7月10日,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布了《关于大股东计划增持公司股票等事宜的公告》(临2015-028):“公司大股东华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药集团”)计划投资不低于1.1亿元人民币,通过合法、合规方式适时对公司股份进行增持。”
2015年10月12日,华药集团通过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增持了公司股票16,774,726股,增持金额为1.03亿元。华药集团表示“将继续增持,并尽快完成原定的增持计划”(详见临2015-031公告)。
2015年10月28日,公司收到华药集团通知,华药集团再次通过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增持了公司股票1,000,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6%,增持金额为679.68万元。截至目前,华药集团累计增持公司股票金额达到11,004.77万元,完成了增持计划。华药集团表示,“在本次增持完成后的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股份”。
本次增持前,华药集团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255,545,40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67%。本次增持后,华药集团共持有公司股份股256,546,00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73%。
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收购报告书摘要、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等后续工作。
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