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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0月29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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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城市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孟鸣飞、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延亮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苏彩霞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1.5本期报告中合并财务报表的比较信息是置入资产青岛出版传媒有限公司的前期合并财务报表;本期报告中母公司财务报表的比较信息是本公司的前期母公司的财务报表。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2014年8月下旬,公司正式启动重大资产重组工作, 2015年2月10日正式向中国证监会递交了重组上市的申请,证监会于3月27日出具《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于5月27日经并购重组委员会2015年第42次工作会议审核有条件通过、于7月2日正式下发《关于核准青岛碱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青岛出版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7月15日,青岛出版集团有限公司通过股权无偿划转取得上市公司34.26%股份,成为第一大股东;8月24日,4.25亿元配套募集资金到位,置入资产和置出资产完成交割;8月31日,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更换董事、监事以及更改公司名称事项;同日,公司在中登公司完成新股发行登记工作;9月2日,上市公司召开董事会,选举董事长、监事会主席,新聘公司高管;9月10日,公司完成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公司名称由“青岛碱业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青岛城市传媒股份有限公司”;9月17日,经公司申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核准,公司证券简称变更为“城市传媒”。

 (2)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已经实施完成,根据《财政部关于做好执行会计准则企业2008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财会函[2008]60号)、《关于非上市公司购买上市公司股权实现间接上市会计处理的复函》(财会便[2009]17号)、《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10)等文件的规定,确定本次重组交易形成反向购买,本公司在交易发生时不持有构成业务的资产或负债,在编制财务报表时,按照权益性交易的原则进行处理。本公司作为发行权益性证券的一方虽然为法律上的母公司,但为会计上的被收购方,置入资产青岛出版传媒有限公司为法律上的子公司(购买方),但为会计上的收购方。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以青岛出版传媒有限公司2015年1-9月财务报表为基础编制,权益结构(即发行的权益的数量和类型)反映了本公司的权益结构,包括本次为了购买青岛出版传媒有限公司股权而非公开发行的权益。本期报告中合并财务报表的比较信息是置入资产出版传媒有限的前期合并财务报表。

 本期报告中母公司财务报表系以本公司母公司财务报表为基础编制,对重大资产重组中形成的青岛出版传媒有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成本的确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相关规定。本财务报表母公司报表的比较信息是本公司的前期母公司财务报表。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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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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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代码:600229 公司简称:城市传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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