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陈晓龙、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钢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钢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本公司于2015年7月9日收到控股股东大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亚集团”)发来的《关于增持大亚科技股份计划的通知》。具体情况如下:由于公司股价近期大幅波动,使得公司目前股票市值不能完全反映公司价值。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大亚集团计划自2015年7月10日起六个月内,在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下增持公司股份,承诺增持资金不低于500万元,并且在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详细情况已于2015年7月10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中国证监会指定登载公司信息的互联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大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2、报告期内,公司实施了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2014年12月31日总股本52,75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15,825,000元,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权登记日为2015年7月22日,除权除息日为2015年7月23日。(详细情况已于2015年7月16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中国证监会指定登载公司信息的互联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大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3、报告期内,公司分别于2015年8月6日和2015年8月25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2015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和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陈晓龙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详细情况已于2015年8月7日、2015年8月26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中国证监会指定登载公司信息的互联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大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5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大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和《大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4、报告期内,公司于2015年8月21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2015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2015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细情况已于2015年8月25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中国证监会指定登载公司信息的互联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大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大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大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大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5、报告期内,公司刊登了《大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后出售资产交割期限的提示性公告》以及《大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和《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戴品哎女士、陈巧玲女士、陈建军先生及陈晓龙先生继承大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实际控制人陈兴康先生相关股权事宜的专项核查法律意见书》。(详细情况已于2015年8月28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中国证监会指定登载公司信息的互联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大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后出售资产交割期限的提示性公告》、《大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和《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戴品哎女士、陈巧玲女士、陈建军先生及陈晓龙先生继承大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实际控制人陈兴康先生相关股权事宜的专项核查法律意见书》)。
6、报告期内,公司于2015年9月1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2015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陈晓龙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陈晓龙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战略投资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议案》和《关于转授权签署资产出售和收购资产(少数股东股权)的相关法律文件的议案》。(详细情况已于2015年9月2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中国证监会指定登载公司信息的互联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大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5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7、本报告期内,公司已办理完成丹阳印务分公司和丹阳铝业分公司资产以及常德芙蓉大亚化纤有限公司45%股权的出售事宜,并办理完成收购大亚(江苏)地板有限公司以及圣象实业(江苏)有限公司25%少数股东股权事宜。
8、本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对外担保情况
本公司为大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行20,000万元人民币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1年。
9、2015年10月9日,公司刊登了《大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法定代表人变更完成的公告》。(详细情况已于2015年10月9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中国证监会指定登载公司信息的互联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大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法定代表人变更完成的公告》)。
10、2015年10月13日,公司刊登了《大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总裁辞职的公告》和《大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前三季度业绩预告》。(详细情况已于2015年10月13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中国证监会指定登载公司信息的互联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大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前三季度业绩预告》)。
11、2015年10月15日,公司刊登了《大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第二期短期融资券发行结果公告》。(详细情况已于2015年10月15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中国证监会指定登载公司信息的互联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大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第二期短期融资券发行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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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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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2015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七、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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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大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董事长:陈晓龙
二0一五年十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910 证券简称:大亚科技 公告编号:2015-053
大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