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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0月29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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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七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839 证券简称:中信国安   公告编号:2015-61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七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10月21日以书面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15年10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的董事15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15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一、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延期复牌的议案(详见公告)。

 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拟收购的资产构成关联交易,故本次参会的关联董事罗宁先生、夏桂兰女士、秦永忠先生、李建一先生、刘鑫先生、张建昕先生、李向禹先生回避表决,其他8名非关联董事同意上述议案。董事会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中信国安有限公司需回避表决。股东大会通知见公告。

 二、会议以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中信国安盟固利电源技术有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促进公司控股子公司中信国安盟固利电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盟固利电源”)业务发展,公司同意为盟固利电源公司在华夏银行申请办理人民币3,000万元、在韩亚银行申请办理人民币1,000万元;期限均为一年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鉴于目前盟固利电源公司资产负债率已超过70%,故此议案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通知见公告。

 三、会议以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公告)。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九日

 股票代码:000839 股票简称:中信国安 公告编号:2015-62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延期复牌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简称“中信国安”,代码“000839”)于2015年6月29日(星期一)开市起临时停牌,公司根据规定发布了停牌公告及事项进展情况公告。根据事项进展情况判断,公司筹划的重大事项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因有关事项尚存不确定性,为了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对公司股价造成重大影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因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自2015年9月2日起继续停牌。公司根据事项进展情况判断无法按照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的计划完成相关事项,于2015年9月25日发布公告申请证券继续停牌,并承诺在累计不超过3个月的时间内披露重大资产重组信息,在上述期限内若因国资审批等不可控因素导致仍未能召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相关事项的,公司将视情况继续向交易所申请停牌,如停牌申请未获批准,公司承诺争取最晚将在2015年12月2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信息。

 公司已分别于2015年9月2日、2015年9月11日、2015年9月18日、2015年9月25日、2015年10月9日、2015年10月16日、2015年10月23日发布了《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2015-44)、《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2015-48)、《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2015-49)、《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公告》(2015-52)、《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2015-53)、《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2015-56)、《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2015-60)。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9 号—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征求意见稿)》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公司已将该事项提交2015年10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七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会议以8票同意, 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延期复牌的议案。

 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拟收购的资产构成关联交易,故本次参会的关联董事罗宁先生、夏桂兰女士、秦永忠先生、李建一先生、刘鑫先生、张建昕先生、李向禹先生回避表决,其他8名非关联董事同意上述议案。董事会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展情况:

 1、交易标的:有线电视网络资产部分股权

 2、重大资产重组基本情况: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收购标的为有线电视网络资产部分股权,交易方式为现金交易,最终交易金额以评估价为基础确定。

 公司自停牌之日将按照相关规定,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和参与各方落实交易各个环节的事项。因本次事项涉及交易额较大,审批程序较为复杂,相关环节的工作仍需进一步推进。公司已聘请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独立财务顾问。目前对目标公司的审计工作已开始、审计机构已进场,后续审计评估工作将有序开展。

 三、已确定的内容及尚无法确定的内容

 目前公司已经确定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交易对象、交易规模、交易方式等核心交易因素,审计评估工作也已开展。后续将根据审计评估情况确定最终交易方案,尽快推进国资审批等各个方面的审批程序。

 四、尽快消除继续停牌情形的方案

 公司将督促交易各方尽快推进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审计评估、审批程序等相关工作,尽快披露重大资产重组信息。

 五、申请继续停牌的天数

 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公司拟申请股票自2015年11月16日至12月28日继续停牌。

 六、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延期复牌提案

 2015年10月2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延期复牌的议案》、《关于公司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鉴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资产规模大、跨地域,需要沟通协调的层级较多,涉及的范围广、人员多,需要较长的时间沟通协调相关事项。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延期复牌的议案》,本次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在审议该议案时,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若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公司股票将最晚于2015年12月28日复牌。

 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事项进展情况公告。请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839 证券简称:中信国安 公告编号:2015-63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中信国安盟固利电源技术有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同意为盟固利电源公司在华夏银行申请办理人民币3,000万元、在韩亚银行申请办理人民币1,000万元,期限均为一年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鉴于目前中信国安盟固利电源技术有限公司资产负债率已超过70%,故此议案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中信国安盟固利电源技术有限公司于2000年注册成立,注册资本为1.46亿元人民币,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昌平区中关村高科技园区昌平园白浮泉路18号,公司持股96.05%,主营业务为生产、销售电池材料及电池等。

 截至2014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的总资产5.24??亿元,净资产?1.78?亿元,资产负债率66?%;2014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5.64亿元,净利润为387.52??万元。???@ 截至2015年6月30日,该公司未经审计的总资产6.28?亿元,净资产1.78亿元,资产负债率71.67%;2015年1-6月未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2.38亿元,净利润为-38.11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保证担保

 2、担保期限:一年

 3、担保金额:4,000万元人民币

 四、董事会意见

 1、为促进子公司中信国安盟固利电源技术有限公司业务的发展,公司董事会同意就上述贷款为其提供担保。

 2、中信国安盟固利电源技术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生产、销售电池材料及电池等业务,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

 3、本公司持有中信国安盟固利电源技术有限公司96.05%的股权,该公司的其他股东本次未对其提供担保。

 4、中信国安集团有限公司对本项担保提供反担保,对本公司因履行《保证合同》对中信国安盟固利电源技术有限公司追偿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五、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金额

 截止公告日,公司担保均为对控股子公司和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213,5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3.07%;无逾期担保及涉及诉讼的担保。

 特此公告。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839 证券简称:中信国安   公告编号:2015-64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为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三)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经2015年10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七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延期复牌的议案、关于为控股子公司中信国安盟固利电源技术有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四)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5 年11月13日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5 年11月12日-2015年11月13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 年11月13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 年11月12日15:00 至2015年11月13日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司将于2015年11月7日发布提示性公告。

 (五)召开方式:采用会议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公司将同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表决结果为准。

 (六)出席对象:

 1、截至2015年11月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六)现场会议地点:国安大厦三层会议室(北京市朝阳区关东店北街1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会议审议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程序合法,资料完备。

 (二)会议议题

 1、审议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延期复牌的议案。

 本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在审议该议案时,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

 2、审议关于为控股子公司中信国安盟固利电源技术有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三)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的董事会及相关公告分别刊登于2015年10月29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和证券帐户卡;个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和证券帐户卡。

 (2)法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持股凭证;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3)异地股东可以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5年11月10日-11月11日(8:30-11:30,13:30-17:00)

 3、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关东店北街1号国安大厦五层本公司证券部

 四、参与网络投票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11月13日9:30~11:30,13:00~15:00,投票程序参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深市挂牌投票代码:360839,深市挂牌股票简称:国安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

 a、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b、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相关股东会议议案序号,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包括议案的子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如下表:

 ■

 c、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

 d、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e、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2、采用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后,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后,次日方可使用。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1月12日15:00~2015年11月13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网络投票注意的其他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如适用)。

 五、其它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玲、权博

 联系电话:010-65008037

 传真:010-65061482

 邮政编码:100020

 会议费用情况: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交通费自理。

 六、备查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七十六次会议决议及公告

 特此公告。

 附件:授权委托书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九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参加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授权其全权行使表决权。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

 注: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股东帐户号码:

 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二〇一五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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