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报道情况
近日,有媒体报道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向印度出口总值为4,300万美元的风电产品,公司特就相关情况进行说明。
二、澄清说明
经核实,公司针对上述报道事项说明如下:
2015年9月22日,公司在印度新德里与印度伊诺克斯风电公司达成了总额4,382万美元的供货意向,将于2016年完成订单供货。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已实际签署订单3,283.55万美元。
伊诺克斯风电公司是印度成长最快的风电整机制造商,建有主机装配厂、叶片及塔筒生产厂,2014年装机总量约350兆瓦。
公司与伊诺克斯风电公司供货意向协议金额为4,382万美元(折合人民币约2.78亿元),约占公司2014年营业收入823,882.79万元的3.37%,未达到《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0号:日常经营重大合同》所规定的批露标准,但为了维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保证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就相关情况说明如上。
三、风险提示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为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