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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0月29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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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创业板5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可能发生
不定期份额折算的风险提示公告

 华安创业板5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可能发生

 不定期份额折算的风险提示公告

 根据《华安创业板5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中关于不定期份额折算的相关规定,当华安创业板5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小于或等于0.2500元时,华安创业板50份额(场内简称:创业50,基础份额,基金代码:160420)、华安创业板50A份额(场内简称:创业股A,基金代码:150303)、华安创业板50B份额(场内简称:创业股B,基金代码:150304)将进行不定期份额折算。

 由于近期A股市场波动较大,截至2015年10月28日,华安创业板50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接近基金合同规定的不定期份额折算条件,因此本基金管理人敬请投资者密切关注华安创业板50B份额近期的参考净值波动情况,并警惕可能出现的风险。

 针对不定期折算所带来的风险,本基金管理人特别提示如下:

 一、由于华安创业板50A份额、华安创业板50B份额折算前可能存在折溢价交易情形,不定期份额折算后,华安创业板50A份额、华安创业板50B份额的折溢价率可能发生较大变化。特提请参与二级市场交易的投资者注意高溢价所带来的风险。

 二、本基金华安创业板50B份额表现为高风险、高预期收益的特征,不定期份额折算后其杠杆倍数将大幅降低,将恢复到初始杠杆水平,相应地,华安创业板50B份额净值随市场涨跌而增长或者下降的幅度也会大幅减小。

 三、由于触发折算阀值当日,华安创业板50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可能已低于阀值,而折算基准日在触发阀值日后才能确定,此折算基准日华安创业板50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可能与折算阀值0.2500元有一定差异。

 四、华安创业板50A份额表现为低风险、收益相对稳定的特征,但在不定期份额折算后华安创业板50A份额持有人的风险收益特征将发生较大变化,由持有单一的较低风险收益特征华安创业板50A份额变为同时持有较低风险收益特征华安创业板50A份额与较高风险收益特征华安创业板50份额的情况,因此华安创业板50A份额持有人预期收益实现的不确定性将会增加。

 本基金管理人的其他重要提示:

 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业务规则,场内份额数将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舍去部分计入基金资产,持有极小数量华安创业板50份额、华安创业板50A份额、华安创业板50B份额的持有人存在折算后份额因为不足1份而被强制归入基金资产的风险。

 二、为保证折算期间本基金的平稳运作,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暂停创业股A与创业股B的上市交易和华安创业板50份额的申购及赎回等相关业务。届时本基金管理人将会对相关事项进行公告,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投资者若希望了解基金不定期份额折算业务详情,请登录本公司网站(www.huaan.com.cn)查询或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及《华安创业板5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或者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88-50099。

 三、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有风险,选择须谨慎。敬请投资者于投资前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九日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华安月安鑫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5年第10期收益支付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10月29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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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与收益支付相关的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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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华安月安鑫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5年第10期已于2015年10月27日结束本期运作,运作期共33天。该运作期本基金A类份额(基金代码:040033)的年化收益率为1.172%,本基金B类份额(基金代码:040034)的年化收益率为0.000%。

 (2)投资者于2015年10月22日至2015年10月26日集中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当期的收益,于2015年10月26日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当期的收益。

 (3)若投资者于2015年10月26日全部赎回基金份额,本基金将计算其累计收益,并以现金形式支付。

 (4)本公告仅对本基金2015年第10期的收益支付的有关事项进行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既往各运作期收益情况,请参见刊登在2015年10月19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的《华安月安鑫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5年第10期赎回开放日及2015年第11期集中申购开放期相关安排的公告》。

 (5)截至2015年10月27日被冻结的基金份额应分得的现金红利按现金红利再投资方式处理。

 (6)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选择现金红利或将所获红利再投资于本基金,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未选择本基金具体分红方式,则默认为现金方式。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对A类和B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选择采取红利再投资形式的,同一类别基金份额的分红资金将按红利划出日该类别的基金份额净值转成相应的同一类别的基金份额。

 (7)投资者可以在每个基金工作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查询和修改分红方式,也可以通过华安基金管理公司网站或电话交易系统查询和变更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如投资者在不同销售机构选择的分红方式不同,将按照投资者在2015年10月27日之前(含该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8)如有其它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50099)或登陆本公司网站(www.huaan.com.cn)获取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本公告中的收益支付情况及其他相关信息不构成对其后基金运作期实际收益的承诺或保证。

 特此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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