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784 公司简称:鲁银投资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孙佃民、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瑞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田效磊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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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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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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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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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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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公司房地产业去年同期集中确认收入,实现的利润较多,本报告期房地产销售不畅,预计期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幅度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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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784 证券简称:鲁银投资 编号:临2015-031
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10月1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5年10月27日上午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地址在公司第一会议室。2015年10月23日,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增加议案一项,并于当天发出增加议案的通知。增加议案相关程序符合《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司董事12人,参加现场会议的董事10人,以通讯方式参加的董事2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学德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根据现场审议、举手表决以及通讯表决结果,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实施年产10万吨高性能合金特种粉末材料项目的议案》。(详见公告临2015-032)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О一五年十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784 证券简称:鲁银投资 编号:临2015-032
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年产10万吨高性能合金特种粉末材料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项目名称:年产10万吨高性能合金特种粉末材料项目
●项目总投资:3.2亿元
一、项目概述
公司决定由子公司莱芜钢铁集团粉末冶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粉末冶金公司”)实施年产10万吨高性能合金特种粉末材料项目。
该项目已经公司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章程规定,不需要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项目基本情况
年产10万吨高性能合金特种粉末材料项目总投资为3.2亿元,资金由粉末冶金公司自筹解决。项目计划分两期建设,预计2018年12月全线投产。
三、该项目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1.粉末冶金产业作为公司重要产业之一,该项目实施后将进一步巩固在国内同行业中的龙头地位,符合公司粉末冶金产业的战略规划。
2.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粉末冶金产品向高密度、高性能、合金化、减重降耗、功能材料、多用途等方向发展的趋势。
3.该项目采用先进成熟的生产工艺,装备水平高、规模大、效益好,具有较好的市场竞争力。该项目实施后,使粉末冶金公司的产品档次、技术水平得到提高,产品结构得到调整升级,有利于促进粉末冶金公司整体经济效益提高。
四、风险分析
该项目存在市场竞争加剧、宏观经济波动等风险,公司将采取措施积极应对。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公司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О一五年十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784 证券简称:鲁银投资 编号:临2015-033
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控股股东莱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通知,因山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正在筹划涉及公司的重大事项,经公司申请,本公司股票已于2015年10月21日起停牌。根据新的通知,山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正在筹划与公司有关的重大资产重组事宜。
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公司申请,本公司股票自2015年10月28日起停牌不超过30日。本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开展相关工作。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召开董事会审议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及时公告并复牌。
公司有关信息以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公告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О一五年十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