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66 证券简称:益盛药业 公告编号:2015-049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张益胜、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毕建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苏美华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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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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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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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货币资金较期初减少39.43%,主要原因系本期采购红参所致;
2、应收票据较期初减少33.89%,主要原因系本期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承兑所致;
3、应收账款较期初增加66.24%,主要原因系本期销售化妆品、人参及相关产品增加所致;
4、预付款项较期初增加224.17%,主要原因系预付采购红参款增加所致;
5、应收利息较期初减少100.00%,主要原因系定期存款减少及利息到期收回所致;
6、其他应收款较期初增加206.13%,主要原因系采购人参备用金增加所致;
7、存货较期初增加10.39%,主要原因系采购红参及人参种植增加所致;
8、无形资产较期初增加276.09%,主要原因系本期土地使用权增加所致;
9、短期借款较期初增加58.35%,主要原因系流动资金需求增大导致期末短期借款增加所致;
10、应付账款较期初减少43.30%,主要原因系本期支付部分红参采购款所致;
11、应付职工薪酬较期初减少46.61%,主要原因系本期未支付离职后福利减少所致;
12、应交税费较期初增加552.07%,主要原因系本期未交增值税增加所致;
13、其他应付款较期初增加31.19%,主要原因系本期往来增加所致;
14、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30.89%,主要原因系本期化妆品、人参及相关产品销售增加所致;
15、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增加42.78%,主要原因系本期销量增加所致;
16、销售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24.13%,主要原因系本期销售增加及公司增加市场开拓投入所致;
17、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494.18%,主要原因系公司短期借款增加导致利息支出增加及定期存款减少导致利息收入减少所致;
18、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增加44%,主要原因系本期坏账损失增加所致;
19、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80.93%,主要原因系本期理财产品投资收益减少所致;
20、营业外支出较上年同期减少50.81%,主要原因系本期固定资产处置损失减少所致;
21、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41.55%,主要原因系本期免税产品销售增加所致;
22、少数股东损益较上年同期减少226.83%,主要原因系集团下属非全资子公司本期亏损增加所致;
23、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较上年同期减少226.83%,主要原因系集团下属非全资子公司本期亏损增加所致;
24、收到的税费返还较上年同期减少29.95%,主要原因系本期收到增值税退税减少所致;
25、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111.37%,主要原因系本期往来增加所致;
26、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48.79%,主要原因系采购红参及人参种植增加所致;
27、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13.42%,主要原因系本期销售增加及公司增加市场开拓投入支付的销售费用增加所致;
28、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65.49%,主要原因系本期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减少所致;
29、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82.07%,主要原因系本期购买理财产品投资收益减少所致;
30、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93.79%,主要原因系本期收到的处置固定资产减少所致;
31、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35.04%,主要原因系本期购买土地使用权支付增加所致;
32、投资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72.75%,主要原因系本期购买理财产品减少所致;
33、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4.8亿元,主要原因系短期借款增加所致;
34、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3.6亿元,主要原因系本期短期借款到期偿还增加所致;
35、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上年同期增加1,487.18万元,主要原因系本期短期借款利息支出增加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于2015年7月1日发布了《关于签订日常经营合同的公告》,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吉林省集安益盛汉参中药材种植有限公司与辽宁天士力森涛参茸股份有限公司就人参切片的销售签订了《产品购销合同》,合同总额为10,580万元。该合同的签订和执行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2、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益胜先生拟使用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择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截至2015年9月16日,张益胜先生已严格按照承诺完成了本次股份增持计划,合计增持公司股份670,958股,成交总金额1,009.35万元,成交均价15.04元/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0%。
3、公司于2015年8月10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中的10,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4、为了满足人参饮片加工项目的建设需求,公司拟使用不超过4,525万元项目资金参与竞买集安市国土资源局宗地编号为【2015】02号国有工业用地使用权。2015年8月24日,公司与集安市国土资源局就太王镇下解放村【2015】02号宗地签订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成交金额4,125万元。
5、公司于2015年9月25日与韩国韩参株式会社就其所持有的吉林省中韩益盛汉参化妆品有限公司50万股、2.44%股权的转让事宜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公司使用自有资金50万元收购了韩国韩参持有的汉参化妆全部股权,并月2015年9月29日发布了《关于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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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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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2015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5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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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七、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董事长:张益胜
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