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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0月28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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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消费活力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赎回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10月28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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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日常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基金管理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 日常赎回业务

 3.1 赎回份额限制

 1、本基金单笔赎回申请不得低于1份,投资人全额赎回时不受上述限制,基金销售机构在符合上述规定的前提下,可根据自己的情况调高单笔赎回申请份额要求限制,具体以基金销售机构公布的为准,投资人需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2、本基金不对投资人每个交易账户的最低基金份额余额进行限制;

 3、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3.2 赎回费率

 本基金赎回费率最高不超过1.5%,随申请份额持有时间增加而递减。具体如下表所示(其中1年指36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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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资人可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对于持有期少于30日的基金份额所收取的赎回费,赎回费用全额归入基金财产;对于持有期长于30日(含30日)但少于3个月的基金份额所收取的赎回费,赎回费用75%归入基金财产;对于持有期长于3个月(含3个月)但小于6个月的基金份额所收取的赎回费,赎回费用50%归入基金财产;对于持有期长于6个月(含6个月)的基金份额所收取的赎回费,赎回费用25%归入基金财产。

 3.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赎回申请日(T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T+1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可在T+2日后(包括该日)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基金销售机构对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请。赎回的确认以登记机构或基金管理人的确认结果为准;

 2、赎回以份额申请,遵循“未知价”原则,即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3、赎回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即按照投资人认购、申购的先后次序进行顺序赎回;

 4、当日的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5、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须持有足够的基金份额余额,否则所提交的赎回申请不成立。

 投资人赎回申请成功后,基金管理人将在T+7日(包括该日)内支付赎回款项。在发生巨额赎回时,款项的支付办法参照本基金合同有关条款处理。

 4 基金销售机构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柜台

 5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1、自2015年10月30日起,本基金管理人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2、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个市场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前款规定的市场交易日的次日,将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登载在指定媒介上。

 6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日常赎回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人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南方消费活力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南方消费活力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本基金目前暂停办理申购业务,恢复办理的具体时间将另行公告。

 3、未开设销售网点地区的投资人,及希望了解其它有关信息和本基金的详细情况的投资人,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nffund.com)或拨打本基金管理人全国免长途费的客服热线(400-889-8899)。

 4、由于各销售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可能开展上述业务的时间有所不同,投资人应以销售机构具体规定的时间为准。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0月28日

 关于南方顺达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募集期认购申请确认比例的公告

 南方顺达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已于2015年9月29日开始发售,根据《南方顺达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和《南方顺达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以下简称“发售公告”)中规定的募集规模上限30亿元,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已于2015年10月26日公告提前结束本次发售。

 根据发售公告的有关规定,本公司对2015年10月26日认购申请采用“末日比例确认”的方式给予部分确认。

 本基金2015年10月26日认购申请确认比例结果为13.936864%。

 投资者认购申请确认金额=2015年10月26日提交的有效认购申请金额×申请确认比例。

 当发生部分确认时,投资者认购费率按照认购申请确认金额所对应的费率计算,而且认购申请确认金额不受认购最低限额的限制。

 未确认部分的认购款项将自2015年10月28日起由各销售机构退还给投资者。

 投资者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nffund.com)或拨打全国免长途费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9-8899)咨询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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