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未出席董事情况。
■
1.3 公司负责人王力、总经理夏雪松、财务总监吕子男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咏剑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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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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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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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长期股权投资变化原因: 主要系2月投资2450万元设立欧冶云商数据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本集团持股比例49%;
在建工程变化原因: 主要系宝之云IDC二期、三期项目在建所致;
应付票据变化原因: 主要系宝之云IDC二期、三期在建,票据结算量增加所致;
应付职工薪酬变化原因: 主要系公司薪酬考核制度所致;
应交税费变化原因: 主要系年初应交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于一季度缴纳,期末余额较年初减少3257万元所致。
■
财务费用变化原因: 主要系货币资金平均余额较上年同期增长,定期存款业务利息收入增加,同时短期借款下降,利息支出减少;
资产减值损失变化原因: 主要系按账龄分析法计提的应收账款今年余额及结构变动较小,而去年变动较大所致;
投资收益变化原因: 主要系今年出售所持有子公司上海锦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41%的股权,并按公允价值计算剩余19%股权的投资成本,合计确认投资收益1,985万元;
营业外收入变化原因: 主要系今年确认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收入832万元,及政府资助项目成本投入增加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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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化原因: 主要系公司加强经营风险控制及应收账款管理,今年经营收款增加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化原因: 主要系结构性存款变动及IDC建设投资差异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化原因: 主要系去年同期非公开发行新股净筹资6.33亿元。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A股事项已完成,详见临2015-056号《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公告》。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注:至本报告披露日,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承诺已履行完毕。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王力
日期 2015-10-26
股票代码:A600845 B900926 股票简称:宝信软件 宝信B 编号:临2015-057
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10月16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2015年10月20日发出增加议案通知,于2015年10月26日在上海举行,应到董事9人,实到7人,朱可炳董事、王旭独立董事因故无法出席会议,分别委托王力董事、谢荣独立董事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由董事长王力先生主持,审议了以下议案:
一、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是否通过:U通过U。
二、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是否通过:U通过U。
三、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是否通过:U通过U。
四、与上海电信签订重大合同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10月21日《重大合同公告》(临2015-052号)。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是否通过:U通过U。
五、提议召开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召开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是否通过:U通过U。
六、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是否通过:U通过U。
特此公告。
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10月28日
股票代码:A600845 B900926 股票简称:宝信软件 宝信B 编号:临2015-058
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10月16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2015年10月20日发出增加议案通知,于2015年10月26日在上海举行,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由张晓波监事会主席主持,审议了以下议案:
一、选举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选举张晓波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主席。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是否通过:U通过U。
二、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是否通过:U通过U。
三、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截至2015年10月16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计人民币192,419,734.88元,公司已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编制了《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同意以募集资金对该笔款项予以置换。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是否通过:U通过U。
四、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的议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改善公司资金状况,授权经理层,自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前提下,根据实际情况将不超过8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是否通过:U通过U。
五、与上海电信签订重大合同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是否通过:U通过U。
六、提议召开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是否通过:U通过U。
七、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是否通过:U通过U。
特此公告。
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年10月28日
股票代码:A600845 B900926 股票简称:宝信软件 宝信B 编号:临2015-062
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A股已完成,公司股本和注册资本随之增加,根据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于2015年10月26日审议通过了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修改如下:
原“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64,131,576元。”
修改为: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91,624,586元。”。
原“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364,131,576股。
股本结构为:人民币普通股249,731,576股,占68.58%;境内上市外资股114,400,000股,占31.42%。”
修改为: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391,624,586股。
股本结构为:人民币普通股277,224,586股,占70.79%;境内上市外资股114,400,000股,占29.21%。”
特此公告。
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10月28日
股票代码:A600845 B900926 股票简称:宝信软件 宝信B 编号:临2015-060
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A股募集资金投资建设宝之云IDC三期项目,募集资金已于2015年10月16日到位。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改善公司资金状况,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同意授权经理层,自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前提下,根据实际情况将不超过8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详情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2138号文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27,493,010股A股,每股面值1元(人民币,下同),每股发行价格42.92元,募集资金总额1,179,999,989.20元,扣除中介机构费和其他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1,155,068,559.78元。上述募集资金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瑞华”)审验,于2015年10月16日出具了瑞华验字[2015]31130005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管理及存放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根据以上《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便于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公司在招商银行上海新客站支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截至2015年10月16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宝之云IDC三期项目募集资金专户余额1,157,871,989.20元。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2015年2月26日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非公开发行A股预案》,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1.8亿元,将全部用于宝之云IDC三期项目。
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已以自筹资金投入宝之云IDC三期项目建设。截至2015年10月16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计192,419,734.88元。
公司将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后,以募集资金置换上述预先投入自筹资金。
四、拟投资产品基本情况
根据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将有部分募集资金在一定时间内处于闲置状态。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将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
(一)投资目的
提高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
(二)投资产品
为了控制投资风险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投资产品仅限于结构性存款。
(三)投资额度
不超过8亿元,在此额度内可滚动使用。
(四)投资期限及收益
结构性存款存期30天~90天。在存款到期日及之后,公司可获取全部本金及保底利息,同时银行按照特定规则,向公司支付浮动利息。
(五)投资决策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经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结构性存款银行、明确投资金额、期间、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以上拟投资产品不会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也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公司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认为:宝信软件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运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拟投资的产品仅限于结构性存款,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宝信软件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由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宝信软件使用不超过8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在具体实施中尚需取得发行方的保本承诺并进行披露。
综上,浙商证券同意宝信软件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的事项无异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改善公司资金状况;
2、议案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国家法规的有关规定,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我们同意授权经营层从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前提下,根据实际情况将不超过8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产品。
(三)监事会意见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改善公司资金状况,同意董事会授权经理层,从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前提下,根据实际情况将不超过8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产品。
特此公告。
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0845 900926 证券简称:宝信软件 宝信B 公告编号:2015-061
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11月13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年11月13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宝山区友谊路1016号公司108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11月13日
至2015年11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本公司A股股票为沪股通标的股票,相关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15年10月26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于2015年10月28日刊登在本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香港商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全部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之一进行投票:
1、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
2、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股票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同时持有本公司A股和B股的股东,应当分别投票。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符合上述条件、拟出席会议的股东应现场或书面回复公司(信函或传真,以到达公司时间为准)进行登记。登记材料包括个人股东姓名(法人股东名称)、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复印件、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受托人还应附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现场登记地点: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郭守敬路515号。
3、现场登记时间:2015年11月11日 9:00-16:00。
4、注意事项:股东或其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应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股东的股票账户卡原件,以便验证入场;未进行登记的股东或其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还应携带上述所需登记材料。
六、其他事项
联系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郭守敬路515号
邮政编码:201203
联系电话:021-20378893、20378890 传 真:021-20378895
邮箱:investor@baosight.com
联 系 人:彭彦杰、邵向东
本次股东大会出席者食宿交通自理。
特此公告。
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0月28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11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注册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股票代码:A600845 B900926 股票简称:宝信软件 宝信B 编号:临2015-059
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的金额为192,419,734.88元
●本次置换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宝信软件”)于2015年10月26日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之自筹资金192,419,734.88元,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实际投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出具了《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5年9月18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15]2138号《关于核准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37,165,354股新股。公司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7,493,01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2.92元。股款以人民币缴足,计1,179,999,989.2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股份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共计24,931,429.42元后,净募集资金共计1,155,068,559.78元。上述资金于2015年10月16日到位,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瑞华验字[2015]31130005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1.8亿元,将全部用于宝之云IDC三期项目:
单位:万元
■
若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不能满足项目的资金需要,公司将利用自筹资金解决差额部分。在不改变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进度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银行贷款、自有资金等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
三、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截至2015年10月16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计192,419,734.88元,具体运用情况如下:
单位:元
■
注:本公司使用承兑汇票为宝之云IDC三期项目支付了部分款项,截止2015年10月16日,尚未到期的应付票据金额为64,678,454.12元,到期日为2015年10月20日至2016年3月15日。
四、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的决策程序
2015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也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五、专项意见说明
1、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审核意见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实际投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出具了《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认为:公司已经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编制了《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所披露的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截至 2015年10月16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2、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宝信软件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已投入资金的实际投资情况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专项审核,宝信软件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并经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宝信软件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不与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保荐机构同意宝信软件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192,419,734.88元。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会对《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程序合法;公司前期投入的自筹资金金额已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没有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发展需要。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4、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15年10月26日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截至2015年10月16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计人民币192,419,734.88元,公司已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编制了《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同意以募集资金对该笔款项予以置换。
六、上网公告文件
1、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10月28日
公司代码:600845 公司简称:宝信软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