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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0月28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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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刘长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宇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孙旺春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货币资金期末较期初下降53.33%,主要系公司支付材料款、募投项目工程款及设备款所致。

 2、预付款项期末较期初增长70.80%,主要系公司预付工程款及设备款所致。

 3、其他应收款期末较期初增长6.44倍,主要系公司本期支出的保证金增加所致。

 4、存货期末较期初增长30.82%,一方面公司本期生产和销售规模进一步扩大,生产所需的原材料储备和产品随之增加,另一方面公司应客户要求为客户备货导致产成品增加。

 5、在建工程期末较期初增长58.53%,主要系公司本期新建预应力钢筒混凝土管生产线广东珠海、安徽阜阳等建设项目所致。

 6、无形资产期末较期初增长34.63%,主要系公司本期土地使用权增加所致。

 7、商誉期末较期初增长2.86倍,主要系并购后商誉增加所致。

 8、长期待摊费用期末较期初下降41.01%,主要系摊销减少所致。

 9、递延所得税资产期末较期初增长45.21%,主要系本期计提坏账准备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增加所致。

 10、其他非流动资产期末较期初增长46.90%,主要系本期非流动资产支出增加所致。

 11、短期借款期末较期初增长84.68%,主要系本期新增借款所致。

 12、预收款项期末较期初增长2.58倍,主要系本期新签合同按规定预收的货款增加所致。

 13、应交税费期末较期初下降74.86%,主要系本期销售收入减少,应交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税费减少所致。

 14、其他应付款期末较期初增长57.43%,主要系未支付股权转让款所致。

 15、营业收入本期较上期下降50.48%、营业成本本期较上期下降54.04%,主要系前期部分未执行完的订单已近尾声,验收、审计等手续繁琐、效率低。而本期新签订单尚在陆续组织生产中,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相应减少所致。

 16、营业税金及附加本期较上期增长32.70%,主要系本期城市建设维护税及教育费附加增加所致。

 17、财务费用本期较上期增长60.20%,主要系本期借款增加,利息支出相应增加所致。

 18、资产减值损失本期较上期下降58.27%,主要系本期计提应收账款减值准备较上期减少所致。

 19、投资收益本期较上期下降100%,主要系本期未取得投资分红,投资收益减少所致。

 20、营业外收入本期较上期下降93.84%,主要系本期其他营业外收入减少所致。

 21、所得税费用本期较上期下降76.93%,主要系本期利润总额减少,计提的所得税额减少所致。

 22、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较上期增长34.56%,主要系本期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较上期减少所致。

 23、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较上期下降279.61%,主要系本期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增加所致。

 24、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较上期增长3.22倍,主要系本期借款增加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因筹划对公司有影响的重大事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龙泉股份”,股票代码“002671”)于2015年6月17日开市起停牌。

 本次筹划的事项为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公司于2015年7月2日发布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48),公司股票自2015年7月2日开市时起继续停牌。

 由于资产重组事项的相关准备工作尚未完成,经申请,公司于2015年7月30日发布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进展暨延期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55),公司股票自2015年7月30日开市起继续停牌。

 上述停牌期间,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关于资产重组事项进展情况的公告。

 2015年9月2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等与本次资产重组相关的议案。并于次日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了相关公告。

 ■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四、对2015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5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七、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法定代表人:刘长杰

 二零一五年十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671 证券简称:龙泉股份 公告编号:2015-093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15年10月23日以书面送达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5年10月27日上午9点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长杰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9名。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湖北大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湖北大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三、备查文件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五年十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671 证券简称:龙泉股份 公告编号:2015-096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湖北大华建设工程

 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0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湖北大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现就增资事项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资事项概述

 1、2015年8月1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收购湖北大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公司以人民币6,000万元收购了湖北大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大华”)100%股权。

 为促进湖北大华的市场开拓工作和未来发展,公司拟以自有资金人民币6,000万元对湖北大华增资。增资后湖北大华的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6,000万元增加至12,000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仍持有湖北大华100%股权。

 2、2015年10月2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湖北大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增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

 3、本次增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增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 :湖北大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武汉市东湖开发区明泽丽湾22号

 3、法定代表人:王晓军

 4、注册资本:人民币6,000万元

 5、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6、成立日期:2008年12月30日

 7、经营范围:市政工程总承包;房屋建筑安装工程总承包;装饰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机场跑道及各种排水管道工程;路基、路面工程的施工;养护花卉、首术种植(国家有专项规定的从其规定)。

 8、股东及持股比例: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湖北大华100%的股权。

 9、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 万元

 ■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本次增资的主要内容

 本次增资前,湖北大华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000万元。本次增资后,湖北大华的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6,000万元增加至12,000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仍持有湖北大华100%股权。本次增资的出资方式为货币出资。

 四、增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增资的目的

 本次增资是为了促进湖北大华的市场开拓工作和未来发展,提升其在市政公用工程等领域的竞争实力。

 2、风险提示

 公司增资湖北大华可能面临市场环境、经营能力、内部控制、公司治理等方面的风险,公司将会以合理的对策和措施控制和化解风险。

 3、本次增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同时,在增资前公司将做好资金安排,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

 五、备查文件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五年十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671 证券简称:龙泉股份 公告编号:2015-094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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